索引号:4303000006/2022-1026998 发布机构:云湖桥镇 发布目录:财政信息

湘潭县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方案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2-05-18 17:13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湘潭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潭县政发〔2014〕1号)、湘潭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潭财发〔2017〕12号)有关文件精神等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完成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湘潭县云湖桥镇位于湘潭县西北,距湘潭市20公里。东邻姜畲镇、响塘乡,南与石潭、杨家桥镇隔莲水河相望,西与湘乡、韶山毗邻,北与宁乡接壤。总面积127.9平方公里,。全镇管辖21个村,1个社区,61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1923人。

1.在职人员情况及机构设置

云湖桥镇共设党政综合办等11个部门,共计行政编制57人、事业编制78人,共计编制人数135人,实际在职人数145人,自行聘用2人。具体见下表:

部门

编制人数

实有在职人数

备注

行政

事业

工勤

在编

经费自理

党政综合办

48

 

2

51

2

 

财政所

7

3

 

10

 

 

经济发展办

 

4

 

4

 

 

民族和社会保障办

 

4

 

4

 

 

综治维稳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

 

4

 

4

 

 

农技农机畜牧水产推广服务中心

 

32

 

37

 

 

林业站

 

7

 

7

 

 

水管站

 

5

 

6

 

 

文体广播站

 

4

 

5

 

 

村镇规划建设环保站

 

3

 

5

 

 

计生站

 

12

 

12

 

 

合计

55

78

2

145

2

 

     2.部门主要职能

    (1)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镇辖区内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民众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镇辖区内的建设和管理、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镇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村、居委会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镇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福利企业,发动和组织镇区成员开展各类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镇区经济,为镇区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类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镇区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拆迁、防汛、防风、防火、动物防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

(10)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12)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1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在地统计工作。

(14)承办镇党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做到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三、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进行评价。

(一)比较法

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二)因素分析法

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公众评判法

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四、评价内容

(一)投入

主要包括绩效目标设定、预算配置。目标设定情况主要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配置主要包括财政供养人数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

(二)过程

主要包括预算管理、预算执行、资产管理。预算管理主要包含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预算执行主要包括预算调整率、支出进度、“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资产管理主要包含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

(三)产出及效果

主要包括职责履行和履职效果。职责履行主要包括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性、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履职效果主要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生态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

五、评价工作组织

(一)成立工作组

为加强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组织管理,我单位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组,工作组构成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备注

1

赵露

镇长

组长

2

唐春

副书记

副组长

3

李勇师

财政所所长

工作小组组长

4

赵妮娜

总会计

成员

(二)聘请专家指导工作

聘请中介机构指导评价工作。

六、评价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21年6月1日—6月14日)

(1)聘请专家

(2)确定评价指标,评价报告内容;

(3)制定评价实施方案;

(4)对评价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阶段:整理资料、自评打分(2021年6月15日—2021年8月30日)

(1)收集评价相关资料;

(2)评价组对相关资料进行测评;

(3)按照评价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计算和打分,初步形成评价报告。

第三阶段:报告撰写阶段(2021年6月18日—8月30日)

(1)评价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整理、综合分析绩效评价报告;

(2)评价工作组负责人指定专人绩效评价进行复核。

第四阶段:提交正式绩效评价报告(2021年8月30日)

七、基础数据、资料信息

(一)数据信息来源

资金下达指标单、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效果的有关资料、资金使用会计凭证、报表等。

(二)基础数据表

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八、问卷调查

问卷发放50份调查问卷。发放方式为个别发送法。

九、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指标体系制定原则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制定遵循以下原则:

1、相关性原则。选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与其所做的工作和完成的任务有直接的联系。

2、重要性原则。对绩效评价指标在整个评价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筛选,选择最具有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绩效评价指标。

3、经济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要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能在合理的成本基础上取得绩效目标数据并进行评价。

4、系统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的反映财政支出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二)评价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三)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采取计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满分值为100分。根据汇总得分确定评价考核等级,90分(含)以上为优,75(含)-90分为良,60(含)-75分为低,60分以下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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