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26-1416949 发布机构:青山桥镇 发布目录:政务公开

湘潭县青山桥镇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6-02-02 14:57

  2025 年,青山桥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镇域发展实际与基层治理需要,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持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与法治建设水平。现将我镇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核心内容,全年组织开展专题学习2次。通过多种方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落地生根,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举措。

  (二)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健全责任落实体系

  1.规范公开法治建设报告。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已于2024年12月26日报送至县司法局,并于2025年1月23日在湘潭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乡镇党委书记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全年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及时解决执法规范化、矛盾化解等重点问题。

  3.规范开展年度述法。构建“关键少数+关键群体”述法格局,组织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执法部门负责人等共15人开展年度述法,述法内容与履职情况紧密结合,强化结果运用,按要求完成述法报告报送。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1.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参照上级合法性审查标准,建立“业务部门初审、法律顾问复审、司法所终审”的三级审查机制,全年完成行政决策、合同协议等合法性审查事项 1件。

  2.持续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湖南康泰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充分借助专业力量助力基层治理。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推动矛盾化解“经验调处”与“依法处置”并重。​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1.实现公示制度全覆盖。在政务服务大厅、执法办公场所等处公示执法人员信息,执法过程中确保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同行,吧政处罚决定,保障执法透明,全年更新执法公示信息5条。

  2.规范全过程记录。统一配备执法记录仪2台,要求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等关键环节全程记录,实现执法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统一行政文书标准,全年形成规范执法案卷15卷。

  3.强化法制审核把关。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及司法所长任副组长的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全年完成法制审核2件,未出现因审核缺位导致的执法违法问题。

  (五)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严格执行裁量权基准。对照行政裁量标准清单,细化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领域裁量尺度,在行政执法文书中对裁量权的行使作出说明,提高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实施成效。

  2.明确执法清单范围。根据上级要求结合乡镇实际,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及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按计划有序开展检查,2025年已完成涉企行政检查2次。

  3.推进案卷整改。针对上级案卷评查指出的问题,召开专题分析会查摆原因,全面梳理案卷并规范办理流程,合计开展自查自纠2次,整改问题2处,确保案卷质量显著提升。

  4.常态化开展执法培训。2025年5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网络培训班,2025年6月组织人员参与湘潭县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培训。落实线上网络学院培训,确保培训学习时长每人不少于90学时,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向实践成果转化不足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多以集中授课、专题研讨为主,与基层治理、行政执法等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部分干部存在“学用脱节”现象,运用法治思维解决信访积案、征地拆迁等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

  (二)法治专业人才储备不足​

  乡镇现有执法及法治工作队伍中,法律型、技术型专业人才较为缺乏,在日常管理和执法办案过程中,部分执法人员未接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影响案件办理的精准度。法律顾问虽参与工作,但受时间精力限制,对突发事项响应不够及时,本土法治人才培育滞后,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

  (三)执法方式优化有难度​

  部分执法人员仍存在“重处罚、轻服务”倾向,柔性执法理念未牢固树立。各执法部门之间缺乏统一的执法流程和检查计划标准,工作协同性不强,难以形成有效合力,影响信息化手段高效优势的充分发挥和涉企执法检查电子化程度的推进。

  (四)乡镇执法权限不足​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农业、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缺乏相应执法权限,仅具备日常巡查、情况上报等监管职能,无相应的行政处罚权。在发现相关领域违法行为后,只能进行劝导制止并逐级上报,影响执法震慑力。由于执法权限受限,乡镇执法队沦为“配合型”部门。

  (五)监管执法衔接不畅​

  “镇街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运行不够顺畅,乡镇发现违法行为后,向上级部门移交案件时,存在流程不清晰、反馈不及时等问题。部分领域监管信息未实现共享,易出现监管漏洞。​

  三、工作展望

  (一)深化学用融合,提升法治实践能力​

  一是构建“理论+实践”学习模式。每季度开展1次法治案例研讨会,选取信访化解、执法争议等典型案例,组织干部复盘分析,邀请法律顾问现场点评。二是建立法治实践攻坚小组。针对常见法律问题开展专项攻坚,以实践检验学习成效。三是将法治实践能力纳入干部考核。把解决实际法律问题成效作为评优评先重要依据,倒逼干部学用结合。​

  (二)强化人才培育,建强专业法治队伍​

  一是多渠道充实专业人才力量。吸纳法律、技术型专业人才加入执法队伍,优化队伍专业结构。建立健全“老带新”传帮带机制,帮助新队员快速提升业务技能。组织未取得执法证的人员参加资格培训与考试,为其提供必要的学习支持和指导,推动队伍持证上岗率逐步提高。二是多方面强化业务培训实效。进一步完善业务培训机制,结合案卷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开展针对性教学,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运用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强化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创新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理念​

  一是开展柔性执法提升行动。重点学习包容审慎监管政策,制定并公布涉企柔性执法清单。二是推广“执法+服务”模式。在执法过程中同步开展普法宣传,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提示,全年定期开展“送法进企”活动。三是依托数字平台开发“AI辅助执法”功能。智能匹配裁量基准与执法方式,提升执法精准度。

  (四)争取精准赋权,增强基层执法效能​

  一是健全执法权限配置机制。积极争取符合乡镇实际的执法权限下放。同步完善执法队伍硬件设施、人员培训等配套保障,确保具备承接下放权限的能力,实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二是完善监管执法衔接机制。加强乡镇执法队与上级执法部门的联合执法,及时协调解决执法衔接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提升基层执法人员实战能力,形成监管与执法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提高违法处置效率。

  (五)健全衔接机制,构建协同执法格局​

  一是优化“镇街吹哨、部门报到”流程。制定案件移交操作规范,明确移交时限、材料要求及反馈机制,确保接到“哨声”后及时响应。二是搭建跨部门监管执法信息平台。整合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领域数据,实现违法线索、检查结果等信息实时共享,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提升执法协同效能。三是逐步推进执法电子化。结合镇域执法工作实际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配齐更新执法记录仪等装备,提升执法设备信息化水平,推动执法检查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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