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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河口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1-05-14 14:09

一、河口镇人民政府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镇辖区内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民众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镇辖区内的建设和管理、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镇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村、居委会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镇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福利企业,发动和组织镇区成员开展各类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镇区经济,为镇区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类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镇区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7、负责卫生健康、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拆迁、防汛、防风、防火、动物防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

10、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12、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1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在地统计工作。

14、承办镇党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部门预算编制人数:行政编制44人;事业编制统发63人、非统发33人;退休68人。纳入预算单位管理的部门11个,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

二、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全年安排预算收入5371万元。其中预算内拨款19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96万元。

2、全年预算安排支出53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1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6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1万元;转移支付支出21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59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转移支付支出:对村运转经费支出和其他上级拨款转移支付383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公共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数为35.7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12.56万元、专用设备23.23万元。

3、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数为238.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及其设备的维修维护服务69.8万元,政府委托的其他公共安全服务20万元,政府委托的环境卫生服务129万元,就业咨询、信息发布、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20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设备及信息网络、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21年河口镇预算公开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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