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河口镇人民政府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18-03-30 13: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经对我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编制本年度报告。内容涵盖镇政府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口镇党政综合办联系(地址:河口镇河口村;邮编:411214;电话:57850114)。
一、工作概述
2017年,我镇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并按照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公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从而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以镇政务公开促村务公开,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增强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密切党群关系,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4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242条,公共查阅点公开168条,政务微信、微博平台公开77条。
(一)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机构设置方面,公开了各部门的职能、内设机构职责、人事任免以及职能调整、变动情况等信息。2.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涉及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多部规范性文件,以及搜集整理上级公布的部分法律、法规、规章等信息。3.业务工作方面,公开了全镇大型政务活动,重大项目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汛情、传染病疫情预报及防范措施;公开了城镇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信息;公开了社会救助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连接畅通,内容全面翔实。同时,网站链接了网民心声栏目,作为政府与社会沟通的平台,听取群众意见,及时答复有关疑难,为百姓收集、使用政府信息提供了良好保障。
2.便民服务中心
在便民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和电子公告栏,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提供了全镇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接受群众的现场咨询。
3.镇村公示栏
通过镇村公示栏,及时宣传报道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信息贴近群众生活,且客观具体、实事求是,公示栏发挥了宣传新农村建设、为民解忧等作用,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政务微信、微博平台
及时发布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申诉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我镇采取了书面申请、网上申请和口头申请制度,制定了申请书范本、申请程序,依法受理公开申请。我镇2017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按照《条例》要求,我镇2017年度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和时效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强化目标责任意识,使公开机制更规范。制定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细化目标责任,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部署,严格督促各站办所报送各类信息,确保信息源。使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使政务公开工作在改善我镇政务环境,服务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完善载体平台建设,使公开形式更多元。认真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公开栏、村村响、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栏的建设和管理监督,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结合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适时选取热点问题,深化公开内容。
(三)突破传统思维模式,使公开内容更深入。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做好重点工程进度、统计数据信息、行政性规范文件等内容的公开,突破工作瓶颈。继续抓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限和程序。加快信息服务与投诉处理功能,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监察作用。
(四)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使公开效果更显著。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对各村(居)、各部门信息公开进行监督,督促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7年) | ||
填报单位(盖章):湘潭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的信息列为1条) | 条 | 32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9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次 | 86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篇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次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84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数员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55 |
单位负责人:袁谷红 审核人:赵海 填报人: 陈苍旭 | ||
联系电话:0731-57850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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