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25-1352146 发布机构:谭家山镇 发布目录:政务公开

湘潭县谭家山镇卫生院关于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程”救治救助方式及流程的公示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5-01-03 10:37


  为切实做好湘潭县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程”项目工作,提升救治救助效率和质量,根据《关于印发<湘潭县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潭县卫健联发(2023)7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制定了相关救治救助方式及流程,一并公示如下:

  一、救治救助方式和标准

  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方式。坚持“医疗救治为主、生活救助为辅”原则,最大限度收治符合条件的有肇事肇祸行为、关锁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采取“住院救助+门诊服药救助+生活救助”的限额救助模式,按照确定救治救助对象医疗救治、后续管理、考核验收的流程,全面组织实施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保尽保”

  2、救治救助标准。全县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标准为3000元/人。定点医院在患者完成住院治疗后,医保部门先对患者进行医保政策报销,再对符合条件的患者给予医疗救助;最后,由救治救助专项经费对患者自付费用进行补助 ,结余费用作为患者后续门诊治疗费用。

  二、救治救助流程

  (一) 摸排登记。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牵头组织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底排查工作,综合患者病情、危险性评估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医素,确定救治救助对象,并及时将新发患者信息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数据收集分析系统。今年救助任务数140人,已完成。

  (二) 监护人申请。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按照自愿原则,与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告知并指导申请对象的监护人填写好《湘潭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申报审批表》一式3份,经辖区乡镇(中心)卫生院、村委会(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合格后,确定为救治救助诊断复核对象,并将申报审批表集中报送县卫健局。

  (三)复核公示。委托市第五人民医院、谭家山镇卫生院组织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对象的诊断复核工作,确定县内救治救助对象。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心)卫生院按照要求做好辖区内救治救助对象的县、乡、村三级公示工作。

  (四)医疗救治。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积极协调当地派出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定点医院等有关部门单位,协同做好辖区患者住院治疗及出院返家的组织护送工作。定点医院按照临床路径及诊疗规范,做好患者的急性期住院治疗和稳定期门诊维持治疗工作,制定患者居家治疗方案,做好资金结算及使用。

  (五)后续管理。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做好对救治救助对象的生活救助工作,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尽快纳入当地救助服务范围;县残联为符合条件的对象办理残疾证;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且未享受低保或残疾救助的患者,按照标准实施生活救助,杜绝发生病人流浪或失管现象。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卫健办要积极做好救治救助对象出院后的跟踪随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登记和随访管理、人员培训、健康宣教等工作。

  附件:1、救治救助方式示意图

      2、救治救助流程示意图

  湘潭县谭家山镇卫生院

2025年1月3日  

附件一

救治救助方式示意图



附件二

救治救助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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