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射埠镇人民政府201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14-03-31 10: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通过湘潭县射埠镇政府网站全文发布。
一、概述
2013年,我镇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的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顾问、镇长任组长的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在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做好整体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组织考核等工作。各相关单位明确职责,科学制定了具体方案,采取具体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成立了由镇纪委书记任组长的镇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镇对村、站办所绩效考核标准中。
(二)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措施
我镇进一步健全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政务公开审议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制度》、《政务公开反馈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同时依据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在日常性工作和季度考核中进行检查,确保了有规可依、有规必依。进一步完善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依制度用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在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站办所都设立了相应的公开栏,将财税、计育、国土、民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企业等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主要政策、费用的收缴、补贴的发放、补偿等,予以全面公示。在全镇50个村开设政务公开栏,加大村级政务公开内容的公示力度,并对各项国家政策,政府规章制度,工作动态以及办事流程在公开栏公布。群众参与村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有效发挥,满意度和认同感明显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条例》规定,截至2013年12月31日,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24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0条,规范性文件类10条,政府工作报告2条,规划信息1条,教育医疗14条,社保就业9条,民政助残扶贫12条,食品安全监管2条,突发事件处置5条,产品质量监管3条,安全生产监管8条,环保公共卫生9条,人事任免5条,公益事业8条,其他公开信息类422条。
2013年, 射埠政府网站按照绩效评估考核工作通知要求进行建设、管理、维护,目前为止共发布各类通知公告10份,政府文件24份,更新各类信息24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网站。在湘潭县网上设立射埠镇专页,各部门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统一由专人上传镇政府网站。同时,我镇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网站进行维护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
2.公开栏。为保证所有的群众都能及时了解本镇的信息,对于上网不方便的农民群众,通过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保证了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知情权。
3.会议、文件公开。通过采用召开会议、分发文件的方式,公开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信息。全年共召开各类会议46次。
4.宣传资料公开。在政务服务大厅和站办所显眼位置摆放资料;机关干部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万余份,将各类政策送到村民手中。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和处理政府信息。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全年共收到各类咨询280起,其中镇网站论坛咨询27起,电话咨询113起,当面咨询140起,答复率为100%。主要涉及新农村建设、社会救助、农村政策、镇区基础设施建设、计生、流动人口等方面的信息。未发生书面申请公开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一是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有待提高。新上岗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信息保密等内容认识不全面;对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界限把握不准,对本镇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
2.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有些政府信息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及时公开, 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二)改进措施
1.要加强对《条例》的深入学习,进一步把握公开和保密的尺度,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 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夯实工作基础
2. 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射埠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3.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湘潭县射埠镇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湘潭县射埠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湘潭县射埠镇人民政府;邮编:411216;电话(传真)57855026
附件: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表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20 |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公开信息数 |
条 |
246 |
|
通过各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数 |
|
|
|
其中: 1.政府公报 |
条 |
0 |
|
2.政府网站 |
条 |
246 |
|
3.新闻发布会 |
条 |
0 |
|
4.公共查阅点 |
条 |
124 |
|
5.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
条 |
150 |
|
到公开查阅点查阅政府信息人数 |
人次 |
|
|
访问政府网站查阅政府信息人数 |
人次 |
|
表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类统计 |
||||||||
序号 |
信息种类 |
单位 |
数量 |
序号 |
信息种类 |
单位 |
数量 |
|
1 |
职能机构 |
条 |
10 |
15 |
突发事件处置 |
条 |
5 |
|
2 |
规范性文件 |
条 |
10 |
16 |
食品药品监管 |
条 |
2 |
|
3 |
县政府重要会议 |
条 |
0 |
17 |
产品质量监管 |
条 |
3 |
|
4 |
政府工作报告 |
条 |
2 |
18 |
安全生产监管 |
条 |
8 |
|
5 |
规划信息 |
条 |
1 |
19 |
环保公共卫生 |
条 |
9 |
|
6 |
统计信息 |
条 |
0 |
20 |
人事任免 |
条 |
5 |
|
7 |
财政报告 |
条 |
0 |
21 |
城乡建设 |
条 |
0 |
|
8 |
行政收费 |
条 |
0 |
22 |
公益事业 |
条 |
8 |
|
9 |
政府采购 |
条 |
0 |
23 |
征地拆迁补偿 |
条 |
0 |
|
10 |
行政许可 |
条 |
0 |
24 |
救济款项管理 |
条 |
0 |
|
11 |
重大项目建设 |
条 |
0 |
25 |
捐助款项管理 |
条 |
0 |
|
12 |
教育医疗 |
条 |
14 |
26 |
其他服务事项 |
条 |
0 |
|
13 |
社保就业 |
条 |
9 |
27 |
其他公开信息 |
条 |
422 |
|
14 |
民政助残扶贫 |
条 |
14 |
|
|
|
|
表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
件 |
0 |
(2)“非本部门掌握”数 |
件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件 |
0 |
|
2.传真、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4)“免予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3.网上申请数 |
件 |
0 |
(5)其它原因 |
件 |
0 |
|
4.电子邮件申请数 |
件 |
0 |
全年收取申请信息费用总额 |
元 |
0 |
|
5.其它形式申请数 |
件 |
0 |
其中: 1.检索费 |
元 |
0 |
|
本年度不予受理申请数 |
件 |
0 |
2.复制费 |
元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件 |
0 |
3.邮寄费 |
元 |
0 |
|
其中: 1.答复同意公开数 |
件 |
0 |
4.其它收费 |
元 |
0 |
|
2.答复同意部分公开数 |
件 |
0 |
全年依申请信息费用免除人数 |
人 |
0 |
|
3.答复不予公开数 |
件 |
0 |
全年免除依申请信息费用总额 |
元 |
0 |
|
(1)“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
0 |
表4:申诉情况统计 |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年度内被提起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其中: 1.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数量 |
件 |
0 |
||||
2.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量 |
件 |
0 |
||||
年度内共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其中: 1.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的件数 |
件 |
0 |
||||
2.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件数 |
件 |
0 |
||||
3.判决变更的件数 |
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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