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石潭镇202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6-04-08 09: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监督检查的意见》《湘潭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湘潭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等文件规定,按照分类分级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石潭镇202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以下简称“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单位范围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1.危险化学品生产、非煤矿山以及金属冶炼等企业。
2.涉氨制冷、粉尘涉爆、重大危险源、有限空间等安全生产风险等级高的企业。
3.近三年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4.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
5.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的企业。
重点检查单位名单:13家(见附件),全年检查一般为2次,最多不超过4次。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一般单位名单为全镇工贸企业除重点检查单位外的9家、大型酒店1家、烟花爆竹零售店18家(见附件)。对一般单位检查,做到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全覆盖。
对7家加油站及县应急管理局列入执法计划的单位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进行日常巡查。
二、检查频次和方式
监督检查可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的方式进行,确保执法质效。
(一)纳入重点检查单位范围的,全年检查一般为2次,最多不超过4次。年度执法计划出台前,已经开展监督检查的,计入本年度执法检查频次。
(二)纳入一般检查单位范围的,对纳入范围和信用等级较低、风险较大的单位,根据需要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信用等级较高、风险较小或者安全生产一级标准化的单位可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
(具体检查时间见附件)
三、检查重点内容
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重点检查下列事项:
1.是否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资质证照,并按照规定保持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件买卖、转让、出租、出借、伪造、变造等情况;
2.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是否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等情况;是否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采矿等情况;
3.是否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4.是否建立健全以严格有效的奖惩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含四制一规程)等情况;
5.是否依法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6.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情况;
7.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
8.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情况;
9.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是否按照规定履行统一协调管理职责情况;
10.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等情况;
11.属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情况;
12.是否依法委托开展安全评价和检验检测服务的情况;
13.是否依法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情况;
14.是否落实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及“一会三卡”情况;
15.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
16.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情况;
17.是否按照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8.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针对企业行业属性特点需要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保障计划顺利实施。年度的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计划是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本行政检查计划仅限于年度日常行政检查,不包括专项检查和对发生事故涉及严重违法行为、群众投诉举报、其他部门转办交办、风险数据监测、许可申请事项实地核查等涉及的行政检查。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将及时督促落实监督检查计划,认真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二)履职尽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制度。检查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及时依法立案查处。对接到或者收到非法违法行为的投诉或者举报,要按照程序和规定分流处理。
(三)严守纪律,强化执法协调监督。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执法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不得逐利执法、选择执法、过度执法,严格落实“扫码入企”,主动接受监督。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检查不得损害群众利益,始终做到行政检查与教育相结合,努力维护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权威地位和监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附件:石潭镇202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排
附件
石潭镇202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
1.湘潭湘恒槟榔加工有限公司(检查时间:4、8月份)
2.湖南益林竹业有限公司(检查时间:4、8月份)
3.湘潭县石潭镇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时间:4、8月份)
4.湘潭高新区龙盛服装厂石潭分厂(检查时间:5、9月份)
5.湘潭县石潭镇依嘉服装厂(检查时间:5、9月份)
6.湘潭县石潭镇富饶槟榔加工厂(检查时间:5、9月份)
7.湘潭丽森服饰有限公司(检查时间:6、10月份)
8.湘潭县石潭镇星空槟榔加工厂(检查时间:6、10月份)
9.石潭镇同庆建材有限公司(检查时间:6、10月份)
10.湘潭安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检查时间:7、11月份)
11.湘潭县石潭镇煌达门窗厂(检查时间:7、11月份)
12.湘潭县国威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检查时间:7、11月份)
13.湖南古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间:7、12月份)
一般检查单位:
一、工贸企业、大型酒店:
1.湘潭福铁牛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检查时间:4月份)
2.湘潭县石潭镇福临门窗厂(检查时间:5月份)
3.湘潭县添添包装有限公司(检查时间:6月份)
4.湘潭县石潭镇湘江购物广场(检查时间:7月份)
5.湘潭县石潭镇美兴佳购物广场(检查时间:8月份)
6.湘潭好顺来商贸有限公司(检查时间:9月份)
7.湘潭县裕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间:10月份)
8.湘潭县石潭镇天露包装厂(检查时间:11月份)
9.湘潭县财盟商务酒店(检查时间:12月份)
10.湘潭县石潭镇邦诚洗涤厂(检查时间:12月份)
二、烟花爆竹店
1.湘潭县石潭镇新坝烟花爆竹店(检查时间:4、5月份)
2.湘潭县石潭镇骄阳烟花鞭炮店(检查时间:4、8月份)
3.湘潭县石潭镇向东烟花鞭炮店(检查时间:4、9月份)
4.湘潭县石潭镇蓝天烟花鞭炮店(检查时间:4、10月份)
5.湘潭县石潭镇兄弟烟花鞭炮商行(检查时间:5、9月份)
6.湘潭县石潭镇盛隆烟花爆竹销售处(检查时间:5、10月份)
7.湘潭县石潭镇兴旺烟花鞭炮店(检查时间:5、11月份)
8.湘潭县石潭镇芙蓉烟花鞭炮店(检查时间:5、12月份)
9.湘潭县石潭镇喜洋洋烟花鞭炮店(检查时间:6、8月份)
10.湘潭县石潭镇潭鑫烟花店(检查时间:6、9月份)
11.湘潭县石潭镇乐乐烟花鞭炮店(检查时间:6、10月份)
12.湘潭县石潭镇向韶烟花鞭炮店(检查时间:6、11月份)
13.湘潭县石潭镇张记烟花鞭炮店(检查时间:6、12月份)
14.湘潭县石潭镇天桥烟花爆竹店(检查时间:7、8月份)
15.湘潭县石潭镇关口山烟花鞭炮店(检查时间:7、9月份)
16.湘潭县石潭镇火彩烟花爆竹店(检查时间:7、10月份)
17.湘潭县石潭镇久好烟花鞭炮店(检查时间:7、11月份)
18.湘潭县石潭镇年年红烟花鞭炮店(检查时间:7、12月份)
三、对7家加油站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进行日常巡查。
四、对下列县应急管理局列入执法计划的单位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进行日常巡查。
1.湘潭湘涟农机制造有限公司
2.湖南王兴合食品有限公司
3.湘潭双禾米业有限公司
4.湘潭县旺月食品有限公司
5.湖南中阁节能门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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