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20-812194 发布机构:石潭镇 发布目录:信息公开年报

湘潭县石潭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0-01-19 18: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湘潭县石潭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tx.gov.cn/9643/index.htm)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湘潭县石潭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联系电话:0731-5784 0395;通信地址:湘潭县石潭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41122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按照上级部署,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载体,严格监督考核,典型示范引导,保证了《条例》在我镇顺利实施。全年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镇党委、镇政府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督协调、党政办组织实施”的原则,我镇强化组织领导,狠抓了政务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由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筹政务公开工作,并在党政办专设人员负责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工作简报及政策性文件,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办公室人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民调走访,及时宣传政府相关政策及举措。此外,在政务服务大厅专设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及民众咨询。

(二)突出重点,规范程序,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

我镇坚持政务公开的程序化、规范化,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动态管理。一是设立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明确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一般每月或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一般应在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一次公开。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由镇党政办及时整理镇、村所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列出清单,汇总并审核结果,最后由政务公开专人按照要求发布。此外,对重要的政务活动,一律要求民主议事在前,决策公布在后,广泛征求并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

一是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提升机关的整体形象。二是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把政务公开工作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把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使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相得益彰、相互促进。五是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推动项目建设和促进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促进镇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健全制度,真抓实干,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为了规范镇、村两级干部在政务公开中的职责范围,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完善工作责任制度。制定下发一系列有关文件,明确了各党政负责人、各站办所在政务公开中的职责和责任。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内容和形式,通过签订目标、督查考核等措施,增加了党政负责人、政务公开领导机构以及成员单位的压力和动力。三是实行三级考核制度。即群众打分测评、成员单位自评、政务公开办公室综合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0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利用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涉及面不足。2020年,我镇将加强检查,不断完善、定期更新公开内容,真正做到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

将群众关心的新农保、低保、新农合政策及收缴、补偿、发放情况进行适时公开,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公开,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强针对性。

二是以群众满意为宗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将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信息公开质量高低的标准,在遵循公开原则的前提下,以有利于打造阳光政府、有利于群众知情监督、有利于促进政府工作为目的,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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