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25-1363406 发布机构:排头乡 发布目录:机构信息

湘潭县排头乡内设机构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5-03-05 16:23

 一、党政机构设置及职责

  排头乡设置党政机构4个,即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承担综合协调、文电会务、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信息安全、机关后勤管理及服务等工作。承担宣传、统战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相关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负责“两新”党建工作。负责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人事及老干等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志愿服务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发展、科技工信、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统计、审计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4.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信访维稳、网格化管理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或者根据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震减灾、灾害救助等应急管理工作。

  财政所更名为财政办公室,职责维持不变。

  人大、纪检监察、人武部和群众团体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不设议事协调机构。

  不再保留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

  (二)公益类事业单位及职责

  排头乡设置直属事业单位6个,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事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等方面工作。

  2.生态事务中心,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指导、协调、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等工作。负责实施村镇规划、村镇建设管理、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

  3.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民政、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助残、数据管理和政务服务工作。

  4.文化综合服务中心,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教育、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

  5.退役军人服务站,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退役军人基础数据采集、创业就业、申诉维权、信息宣传等工作,协同做好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等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行使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授权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及相关监管工作。

  不再保留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

  四、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承接并组织实施上级部署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任务,按程序申请并开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依法审慎向乡镇赋予县级部门行政执法权。赋权乡镇的执法事项必须是高频率、易发现、易处置和乡镇行政管理迫切需求且能够有效承接的事项;赋权的主体、权限、程序、形式、内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赋权应当同步下放相关资源,由乡镇统一指挥调度协调使用。司法行政部门要牵头梳理行政执法事项和法律法规依据,组织编写教程和案例,加强对乡镇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

  五、派驻机构管理

  按上级相关规定设立在排头乡的派驻机构,除国家、省、市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其党(团)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人事任免、年度考核等重要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征求乡党委意见,工作上接受乡党委、政府的统一指导和协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