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25-1353650 发布机构:公安局 发布目录:信息公开指南

湘潭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5-01-13 14:30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湘潭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本《指南》根据实际及时修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tx.gov.cn/)以及依法指定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9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

  5、人事信息。本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的表彰奖励。

  6、财经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7、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等情况。

  8、公共服务。有关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8类信息以外的本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湘潭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进行查阅,查阅地点:湘潭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开放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31-57889042。

  (二)公开方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场所公开等形式。

  1.县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www.xtx.gov.cn/9401/index.htm;

  2.政务新媒体:“湘潭县公安”微信公众号,公众可通过微信搜索“ 湘潭县公安 ”进行关注,也可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关注;


  3.政务公开窗口: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政务公开专区;

  4.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一)受理机构

  湘潭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湘潭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依申请可以通过线上线下提出,申请形式有当面申请、信函、邮箱、县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湘潭县公安局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天马东路389号,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信函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1)来信请寄:湘潭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411228。

  3.网上申请

  (1)县政府门户网站:申请人可登陆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的“依申请公开”栏目

  ( http://www.xtx.gov.cn/webapp/xtx/ysqgk/index.jsp )直接在网上提出申请。

  (2)邮箱: xtxgov@126.com ,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补正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时间规定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五)申请处理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责任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提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收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1〕3号)文件执行。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四、可以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二)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湘潭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根据县公安局授权,具体负责县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办公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天马东路389号;

  邮政编码:411228;   电话:0731—57889042;

  电子邮箱:xtxgov@126.com;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