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4-01-25 15:50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局系统日常工作。承担文字综合、文电、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修史编志、信访、综治维稳工作。承担局机关后勤保障、接待、安全保卫、会务工作。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化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各项财务收支预决算的编报、汇总、审查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系统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工作。承担局系统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对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三)人事股。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以及本系统绩效考核工作。拟订交通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政策法规股。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交通系统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负责行业法制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局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重大执法决定制审核工作。承担全县公路路政、交通运政、水上交通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和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承担权限范围内交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宣传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政策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检查、考核工作。
(五)审批服务股。按照授权范围负责统一受理、办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统筹协调相关股室审批服务业务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限时办结。参与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审联办工作,按照联审决定受理、办理本部门有关手续。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诚信考核的综合评价。
(六)规划计划统计股(湘潭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总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交通(道路、水路、铁路)基础设施、城市公共交通、区域综合运输、物流业等专项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编制申报及执行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预测、信息引导、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参与全县交通救灾应急资金的核定、申报工作。参与全县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参与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建设管理的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参与全县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的培育和管理。参与全县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行业管理。参与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实施。负责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参与交通运输扶贫有关工作。承担全县国防战备动员有关工作。拟订交通战备建设规划和战时交通运输保障计划,负责对交通基础建设提出贯彻国防要求的建议,管理全县国防交通工程。指导、监督交通战备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组织全县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七)项目办(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按权限承担、指导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立项、计划申报(含桥梁、隧道建设项目)等前期工作。协助做好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的前期工作。参与全县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评审及造价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和交通运输、招商引资的项目管理。
(八)交通运输管理股。承担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运营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客运站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客运市场的纠纷调处。指导和监督全县交通运输及公路管理行业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承担协调与衔接工作。
(九)公路管理股(工程建设股)。承担全县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综合信息工作,研究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中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承担组织开展县域内公路建设及养护有关技术研究和经验交流。参与编制全县公路发展规划、农村公路建养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设计评审和公路路况技术标准评定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县公路建设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县公路建设、养护和路政的检查、评比、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建设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的培育和管理。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行业管理。
(十)安全监督管理股。参与拟订全县综合性安全生产政策、有关规章制度。指导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负责对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监督县内公路水路运输、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已运营交通基础设施实施安全生产政策。承担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和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对县辖区内通航水域、全县渡口、码头安全等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救助等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交通行业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和信息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督查室)。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承担交通系统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本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各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和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和情况报告,及时向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报告落实情况。负责做好新闻媒体披露的涉及本地问题的督查整改和情况报告。协调、组织重大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各股室和二级机构工作作风督查。
(十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负责局离退休人员(含市级退休人员)、遗属(含市级遗属人员)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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