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商务粮食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17-06-14 16:20
一、单位基本情况
湘潭县商务粮食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内设股室11个,4个事业编制的二级机构。
现有编制人数75人,实有在职人员83人(其中统发人员68人,非统发全额人员1人,备编人员2人,人事代理人员6人),遗属补助6人,退休人员56人,离休人员1人。 车辆编制数1辆,实有1辆,其中执法车辆1辆。
二、主要工作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内外贸易、对外投资、国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粮食流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商务经济、利用外资、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以及粮食行业等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建议;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拟定全县规范流通领域市场、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有关规定;提出规范全县市场秩序工作的建议,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拟定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五)拟定全县商品流通(含物流业)和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洗染等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和市场准则,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县成品油经营以及拍卖、典当、租赁、直销、旧货流通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六)拟定全县医药流通行业发展规划,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逐步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七)拟定全县农贸市场发展规划以及全县农贸市场管理办法。承担县域内居民生活“菜篮子”工程建设,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给。承担农贸市场管理及维护工作,推进市场稳步健康发展。
(八)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配额招标政策;指导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申请、实施和管理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理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十)牵头拟定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对外承包平台建设。
(十一)配合省、市商务部门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工作以及全县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外贸企业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二)承担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业务的管理。
(十三)负责组织参与商务部、省政府、市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指导、协调以湘潭县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四)承担全县商务粮食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五)统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和管理,监督优惠政策的落实,考核全县各级各部门招商引资情况;制定有关利用外资,改善投资环境的实施办法和规范性文件。
(十六)负责管理全县对外投资,涉外经济合作业务;调查经济环境;分析研究全县外来投资情况,统一对外发布重点招商项目;跟踪调度重点招商项目并督促落实;依审批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规定的变更事项。
(十七)负责外来投资项目的审核;协调外来投资企业在投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接受外来投资企业的来信来访和投诉,督促检查外来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合同、章程情况;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政策法规业务咨询服务;负责外来投资企业家协会工作。
(十八)监督全县各级各部门对外来投资企业的收费和服务;全程代办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的有关证照手续,收取行政规费,为外来投资企业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
(十九)负责对外发布招商引资信息;负责与境内外企业财团,各界人士联络;组织举办或参与各类招商活动;负责利用外资的各类统计报表,综合上报和检查考核;做好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十)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
(二十一)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以及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国家、省级储备粮、市级储备粮与县粮食购销的关系;负责全县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
(二十二)负责对全县粮食流通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承担县内粮食收购资格的核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行业的执法检查工作;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二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粮食仓储、加工和流通建设的规划;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县粮食行业安全保卫工作。
(二十四)协调粮食行业重点项目(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资金引进)的审核、申报、验收等有关工作;指导监管全县粮食行业财务核算;督促检查各项粮食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五)负责全县商务粮食系统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的处理。
(二十六)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部门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1130.66万元,其中本级财政补助收入1130.6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0万元。
部门支出预算1130.66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130.6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含上年结转收入)安排支出 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15.1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56.82万元,地区性津补贴126.8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88.56万元(其中交通费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9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粮政执法经费10万元。用于商务粮食执法综合大队对油站、粮食企业、马路市场等的执法检查产生的费用。
2、槟榔办经费40万元。用于制定行业产业规划,拟定行业标准,指导、支持和服务槟榔企业。
3、招商引资工作专项经费200万元。用于接待客商、外出招商、引进招商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4、办公楼维护改造经费38万元。用于办公楼、工会活动室的改造,会议室桌椅的添置等。
5、机关运行及管理经费24万元。用于6个人事代理人员的工资支出(每人每年4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公务车编制1台×6万元/台年、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10万元用于“北上广”专场租车费),公务接待费2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2017年县人民政府开展大招商“北上广”专场项目推介会,今年我单位招商产生的费用将大大增加,预计三场项目推介会的费用将达到95万元,所以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在2016年的基础上有所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为758.6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56.82万元,地区性津补贴126.8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88.56万元(其中交通费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95万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度机关预算政府采购支出主要用于:办公楼维护改造、部分办公设备更新、办公用品采购、《招商手册》印刷等。
四、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无。
- 全部留言
- /
- 评论
- 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