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供销合作总社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0-07-0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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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
单位名称 |
湘潭县供销合作总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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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算金额 |
553200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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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湘潭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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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基本职能 |
一、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执行政府授权的管理职能,指导和布局农村经济发展,沟通城乡物资交流,协助工商部门管理好农村市场,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的意见和要求。 二、为农业生产服务。按政府授权,对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实施管理,组织和协调,草拟制订管理办法。 三、为农村和农民服务。建立和逐步完善综合服务体系,为发展农村经济,为发展"三高"农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 四、负责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网点及大型商场的设置规划、固定资产项目投资规划。 五、代表县联社参与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各项活动,组织对外、对内经济贸易、技术交流,促进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经济发展。 六、管理直属单位的资产、行使集体资产所有者代表和管理者的职能,指导基层社管好用好其所属的社有资产,理顺和化解债权债务,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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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完成情况 |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
1、2019年度共计预算内支出5532005元,其中基本支出2932005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5779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4214元;项目支出2600000元,包括信访维稳专项支出500000元,综合改革专项支出300000元,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1800000元。 2、我社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将“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核定数额以内。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核算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项目性专项制定了详细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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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2019年县供销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决定》,落实《湘潭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潭县函〔2016〕122号文件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有条不紊地完成了维护供销社平安稳定、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各项工作。 1、切实维护系统平安稳定。县供销社系统有下岗职工5000余人,其中涉军人员700多人,维稳任务繁重。我们坚持思想疏导和拉近感情为主,走访调查下属改制企业5家,针对困难职工、伤残军人等群体,落实相关政策,结合双联双走、访贫问苦,给予照顾和帮助,切实改善民生,密切党群关系。全年县供销社系统总体稳定,全年没有发生集访和越级上访。 2、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和供销惠农服务体系建设。2019年我社认真做好县、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成立相关工作,分别于6月10日、9月3日组织各乡镇召开县、镇农合联成立筹备和推进工作会议。为做好资源共享,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保证高效,我们尝试整合“乡镇农合联”“乡镇电商服务站”和“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的机构和功能,目前8家年度任务已全部完成。同时,我们因时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整合“村级惠农综合服务社”和“村级供销社”机构和功能,融合电商服务点建设,解决为农服务最后“300米”的问题,目前村级惠农综合服务社任务96家,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村级电商服务点任务数160家,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尤其是当前我们正在结合益农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启动全县262家益农信息社的融合建设工作,11月12日成功组织第一次农村信息员培训大会,参训人员达245人。 3、目标完成情况:已超额完成年初制定成立8个农合联的任务;村级建立的电商服务站160家;20个村级惠农服务公司;262家益农信息社全部完成。产生的社会效益: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使供销社成为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产生的经济效益:通过各级合作社的建立,使农民增产增收。产生的生态效益:供销社系统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和电子商务五大网络功能进一步提升,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三大体系基本健全。村级惠农服务公司的成立,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群众满意度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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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 |
存在的问题 |
1、由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的推进,建设基层组织体系的任务较重,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综合改革经费仅30万,以致综合改革工作推进力度不够,效益不明显。 2、我社除财政预算外无资金收入,2019年我社对扶贫联系村进行了产业扶贫,分水乡的槐北村,我们就投入养鸡场建设资金20万元,还有联点共建社区等都安排了资金支持,造成我社资金紧张、支付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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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1、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建立或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的检查、评价、考核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监督、考核机制,包括从专项资金的设立、申报到资金的分配、拨付、日常监督等,并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和跟踪问效机制,要将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合起来,建立事前审核、事中检查、事后评价的全过程监督控制体系。 2、建议预算对综合改革、精准扶贫等刚性支出上予以加大资金安排。同时,为不断发展壮大社有企业,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质量,请求县委、县政府对县供销社社有企业给予资金和项目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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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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