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度综合改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19-09-02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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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
专项名称 |
综合改革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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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算金额 |
3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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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湘潭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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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目的 |
用30万工作经费开展好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达到湘潭市对县的考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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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情况 |
项目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
1、专项资金政策情况:依据中央[2015]11号、湘发[2016]3号文件精神设立县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我县正处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改善民生的重要时期,深化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对完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发展现代农业,扩大农村消费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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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1、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和使用效果 (1)、全面推动项目建设。一是以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为建设主体的河口大田托管中心建设得到了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无偿将原古塘桥粮站划给县农资公司用于项目建设,2018年由于生产资料公司的债务问题,项目建设延缓到2019年正式进行。二是市惠农公司为建设主体的中路铺土地托管中心,已完成土地平整和烘干厂房建设,完善了农资供应、农机服务、技术培训等服务。三是以县锦绣莲乡商贸有限公司为建设主体的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项目建设,已在茶恩寺等9个乡镇成立了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在大荷塘、太阳等85个村成立了村级供销惠农服务公司,构建了县、乡( 镇)、村三级新型惠农服务体系。县供销社原办公楼作为锦绣莲乡商贸有限公司电商运营中心、湘潭县特色农产品展示中心和线下实体门店,门店已挂牌,室内装修已完成设计、财政评审工作,2019年5月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开始运营。 (2)、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和供销惠农服务体系建设。2018年我社在组织体系建设方面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是继续在乡镇成立农合联或惠农综合服务中心、村级成立供销惠农公司构建乡 ( 镇)村级网络:在茶恩寺镇、分水乡等14个乡镇挂牌成立了农合联履行基层社职能,锦石乡大荷塘、太阳、胜利村,杨家桥镇九江村等161个村成立了供销惠农服务公司和村级综合服务社。二是结合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项目,在中路铺镇、射埠镇、谭家山镇、云湖桥镇、花石镇、青山桥镇、茶恩寺镇、白石镇、分水乡等9个乡镇成立了惠农综台服务中心,实行村级综合服务社和村级供销惠农服务公司、村级电商服务点三位一体、同步建设。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超额完成年初制定成立8个农合联的任务;加上村级建立的电商服务站,年初制定的190个村级惠农服务公司已完成。产生的社会效益: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使供销社成为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产生的经济效益:通过各级合作社的建立,使农民增产增收。产生的生态效益:供销社系统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和电子商务五大网络功能进一步提升,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三大体系基本健全。村级惠农服务公司的成立,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群众满意度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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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 |
存在的问题 |
由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推进,供销社建设基层组织体系的任务仍然较重,县委、县政府在综合改革经费上安排严重不足,导致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推动较慢,社有企业发展困难,供销社为农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不足,改革的实际成效不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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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1、根据中央[2015]11号、湘发[2016]3号文件要求,2019年供销社综合改革进入攻关年,请求县委、县政府加大预算安排;同时,为不断发展壮大社有企业,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质量,请求县委、县政府对县供销社社有企业给予资金和项目扶持。 2、加强资金监管,建立或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的检查、评价、考核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监督、考核机制,包括从专项资金的设立、申报到资金的分配、拨付、日常监督等,并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和跟踪问效机制,将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合起来,建立事前审核、事中检查、事后评价的全过程监督控制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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