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供销合作总社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4-01-26 10:16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按照县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成员社的业务活动;调查研究供销合作社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扶持政策建议;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供销社和社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指导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指导全县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直属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权,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市供销合作总社提供信息服务。
(二)机构设置。县供销社属参公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6个,内设办公室、政工股、安稳股、财务股、业务股。实有在编在职人数21人,人事代理1人,退休人员26人,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年初预算数 349.9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9.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减少28.75万元,主要是财政压减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49.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7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9.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05万元。预算较去年减少28.75万元,主要是财政压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49.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占2.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9万元,占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74万元,占4.7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9.42万元,占77%;住房保障支出25.05万元,占7.1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325.1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291.0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4.09万元,对个人家庭及补助支出2.17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24.8万元,是单位为完成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项目性专项和业务工作专项。其中信访维稳10万元,供销社综合改革9万元,人事代理经费5.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0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9.96万元,主要是因为财政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2.5万元,主要是因为财政压减经费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预算0.25万元,人数30人次,用于召开各项工作安排布置会议。培训费预算0.9万元,人数45人次,开展综合改革等各项业务培训。拟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10万元,项目支出24.8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设备及信息网络、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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