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22-1058093 发布机构: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目录:财政信息

湘潭县供销合作总社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2-08-25 16:39

部门概况

单位名称

湘潭县供销合作总社

年度预算金额

482.18万元

主管部门

湘潭县人民政府

单位基本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执行政府授权的管理职能,指导和布局农村经济发展,沟通城乡物资交流,协助工商部门管理好农村市场,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的意见和要求。

二、为农业生产服务。按政府授权,对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实施管理,组织和协调,草拟制订管理办法。

三、为农村和农民服务。建立和逐步完善综合服务体系,为发展农村经济,为发展"三高"农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

四、负责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网点及大型商场的设置规划、固定资产项目投资规划。

五、代表县联社参与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各项活动,组织对外、对内经济贸易、技术交流,促进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经济发展。

六、管理直属单位的资产、行使集体资产所有者代表和管理者的职能,指导基层社管好用好其所属的社有资产,理顺和化解债权债务,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绩效完成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1、预算情况:2021年度共计预算内支出48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0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8.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9万元;项目支出140.16万元,包括信访维稳专项支出50万元,综合改革专项支出80万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10.16万元。

2、我社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将“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核定数额以内。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核算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项目性专项制定了详细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县供销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决定》,落实《湘潭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潭县函〔2016122号文件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有条不紊地完成了维护供销社平安稳定、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各项工作。

一、加快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我社在建立和不断强化乡镇农合联服务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村级“惠农服务社”和“村级供销社”的服务功能,同时融合村级电商服务职能打造村级惠农综合服务平台。在村级建设“8站融合”服务站,推动商品代买代卖、快递代收代发有机结合,实现金融支付、缴费不出村,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的同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目前,已完成100个村级综合服务站的建设与运营,其中杨嘉桥镇富家村、花石镇中华村、谭家山棠霞村、石鼓镇高家坪村等村级服务站每月创造收入近万元。

二、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提高基层社发展质量。今年以来,县供销社通过改造薄弱基层社,创建标杆基层社,打造面向农民的综合服务平台,增强农民群众的参与度与获得感。今年已完成改造薄弱基层社32个,入社社员数达2万人,新增合作经济主体7个,新建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1个,建立社员利益联结机制的基层社10个。同时,为保证县供销合作总社社员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我社组织人员赴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考察学习“三会”制度建设的先进经验并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社代会筹备工作,研究筹备工作方案,指导开展工作,及时处理有关事宜。目前,各项筹备工作正有序加速推进。

三、推进项目建设,打造“产业引领”平台。根据《湘潭市供销合作总社、湘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湘潭市2020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潭供联〔20211号)文件精神,7月份,我社组织全县有代表性的涉农企业、乡镇和村级供销社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就关于申报湘潭市2020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专题解读。经过项目单位自愿申报、县社实地考察和审核,最终确定白石镇湖田村、射埠镇百水村、分水乡珍鸽村、排头乡双联村、石鼓镇将军村、云湖桥镇七里铺村、乌石镇锦绣村、中路铺镇碧云村、谭家山镇红星村、河口镇卓江村等申报村级供销社提质改造项目,排头乡农合联申报乡镇为农综合服务体项目,湘潭石坝北马峰薯业有限公司申报红薯粉加工厂及基地升级改造项目。目前,各个项目建设已全部竣工,并于1129日顺利通过市供销社和市财政局联合验收。

四、完善乡镇土地托管中心建设,推广“九代”服务模式。近年来,湘潭县供销合作总社通过大力推进乡镇土地托管中心建设,开展粮食生产“九代”服务(代育、代耕、代插、代防、代管、代收、代烘、代储、代销),实行“统一供种、供肥、机械播种施肥、田间技术指导、病虫草害防治、农产品回收储存销售”的托管服务模式,以“订单农业”为业务发展方向,从而解决“谁来种田”“怎样种田”“卖粮难”“土地抛荒”等问题。今年在完善去年5个乡镇土地托管中心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完成了对花石镇、白石镇、石鼓镇、易俗河镇等4个乡镇土地托管中心改造任务。截至目前,全县建设有1个县级惠农服务中心,17个乡镇土地托管中心,形成了“1+N”土地托管体系,实现了乡镇土地托管中心全覆盖,土地托管面积达15万亩以上,同时,将粮食生产“九代”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累计实现服务面积达44万亩,高档优质稻面积逐年增加,“订单农业”普遍推广。

五、科技兴农当先锋,扶贫专柜唱主角。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省、市、县消费扶贫活动工作重点,我社锦绣莲乡公司联合湘潭市供销产业发展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供销纵横公司,累计在我县多个小区投放超过110台无接触、无感式、自助式的农产品“消费扶贫专柜”,并通过应用领先的数字技术搭建线上“莲上云销平台”,形成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产销联动、地产地销、乡品出乡双通路,让扶农产品直接面向终端社区消费者,直通千家万户。湘潭县消费扶贫专柜自运营以来,得到了本地农户、合作社、产品基地和小区居民的一致好评。今年4月省农合联组织全省县级供销社130余人到我县进行供销改革成就现场观摩学习,5月,湖北省天门市、湖南慈利县等多地供销调研组纷纷来我县消费扶贫专柜网点观摩、体验并对我县消费扶贫专柜在为农服务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各地供销社纷纷表示,希望加强与我社在相关业务上的深入交流与合作,共同助力乡村振兴。我社为进一步提高专柜运行效率并助力参股企业银河商贸有限公司拓展业务,故终止与纵横公司的合作,在11月份由银河商贸公司全盘接手专柜运营业务,目前正技术和设备的对接,估计2022年元月份可重新启动运营。

六、推动秸秆回收利用项目,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我社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主动和中联重科联系取得公司的支持,积极向分管副县长汇报,整合涉农资金400万元,秸秆绿色综合利用试点县专项资金180万元,社有企业湘潭县锦绣莲乡商贸有限公司自筹资金200万元,由湘潭县锦绣莲乡商贸有限公司与中联重科签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优价购买60台履带自走式秸秆打捆机,采取“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组织”模式运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只需付4万元保证金(每台机械价格14.35万元)就可以从湘潭县锦绣莲乡商贸有限公司领取一台设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可采用自营或租赁形式进行农田秸秆回收,每台设备每年可回收10001500(300500吨左右)的秸秆,每年可产生纯利润35万元,所产生的利润30%交湘潭县锦绣莲乡商贸有限公司,70%归村集体经济所有,目前,我社已送达秸秆回收打捆机50余台,收回秸秆8000余吨,产生经济效益400余万元,极大的提高了村集体经济收入。

七、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助力农业绿色发展。今年我社与湘潭县诚通农业科技公司合作在湘潭县排头乡建立畜禽粪污及生物质废弃物处理场地,收集处理立华牧业及其他养殖企业畜禽粪污和生物质废弃物,生产高质量有机肥。通过畜禽粪污及生物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实施,将填补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的空白,为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

1、由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的推进,建设基层组织体系的任务较重,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综合改革经费不足,导致审改工作推进较慢。

2、我社除财政预算外无资金收入,每年对一支部书记村、联点共建社区等都安排资金支持,造成我社资金紧张、支付困难。

改进措施

1、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建立或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的检查、评价、考核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监督、考核机制,包括从专项资金的设立、申报到资金的分配、拨付、日常监督等,并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和跟踪问效机制,要将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合起来,建立事前审核、事中检查、事后评价的全过程监督控制体系。

2、建议预算对综合改革、精准扶贫等刚性支出上予以加大资金安排。同时,为不断发展壮大社有企业,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质量,请求县委、县政府对县供销社社有企业给予资金和项目扶持。

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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