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5-01-26 15:17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查督办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调研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信访接待、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民生实事工作的日常管理。
办公电话:0731-57883531
二、法规股(审批服务股)
承担全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组织推进工作和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等普法工作。按照授权范围负责统一受理、办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统筹协调相关股室审批服务业务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限时办结。参与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审联办工作,按照联审决定受理、办理本部门有关手续。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和动态调整等工作。
办公电话:0731-57882856
三、计划财务股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年度财务计划。编制年度部门预决算工作。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工资统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局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绩效评价等工作。
办公电话:0731-57885207
四、就业与人力资源管理股
拟订全县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指导落实劳动者公平就业、流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指导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实施重点人群就业援助政策。指导实施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健全和完善城乡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督促落实就业和失业管理办法。指导执行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监测和预警信息报送。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承担全县技能人员等级考核工作,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牵头落实全县人才引进、培养的有关规定和计划。负责县级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规范监督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市场活动,实施用人单位、个人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分类管理。
五、养老保险股
贯彻执行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审核全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参保人员视同费年限的认定。牵头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相关协调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信息管理、测算、审核和结算工作。
办公电话:0731-57885001
六、工伤保险股
拟订全县工伤保险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工伤保险费率的调整办法。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工伤认定建议决定,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及其管理具体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落实工伤预防、工伤康复政策。协助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办公电话:0731-57881346
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对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指导、监督、检查相关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牵头组织经办机构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参与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负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信息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规案件。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办公电话:0731-57882001
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管理等人事管理政策。指导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指导实施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推荐。组织指导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承办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初审、申报工作。承办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与推荐工作。指导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专家服务基地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731-57803387
九、考核奖惩调配股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职务任免、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意见,审核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及奖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有关表彰奖励活动工作。承担国家、省、市级评比达标表彰等相关工作。按照法律程序代县政府办理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免(或提交县人大任免)的相关手续。按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和政策性安置工作。
办公电话:0731-57803387
十、工资福利股
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除登记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之外人员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负责审批机关事业单位除登记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之外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基本养老金。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和工资支付监督管理相关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的审批及离休费待遇调整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除登记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之外人员的出生日期和工龄认定工作。依据政策审核机关事业单位除登记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之外人员在职、退休、死亡人员的相关待遇。指导全县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731-57822278
十一、劳动监察股
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制度。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负责企业工资总额核算工作。对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监督管理。落实全县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负责县内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指导、协调。组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运行。参与全县范围内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负责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方案审核及指导、监督。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监督管理劳务派遣机构、规范劳务派遣机构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负责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牵头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依权限纠正和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
办公电话:0731-57883518、0731-57885838
十二、人事股
牵头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人员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局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和人事统计工作。承办局人员编制管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业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工人岗位技术等级申报有关工作。协助局党组开展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群团日常工作。负责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731-57880331
十三、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电话:0731-5788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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