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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目录:行政处罚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潭劳社监处理字第〔2023〕1号)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3-11-14 15:24
被告知人:湘潭湘军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谭成文,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湘潭县易俗河镇凤凰路凯旋国际广场写字楼8楼。
经调查,被告知人存在以下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被告知人承建的年产10万台套汽车冲压件和5万台套汽车焊接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拖欠康伟、毛能杰、谭雅薇等21人农民工工资壹拾伍万贰仟捌佰捌拾元整(¥152880.00),2023年10月24日,我局对被告知人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潭县人社监令字〔2023〕14号),责令被告知人于2023年10月31日前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本机关,但被告知人未执行指令进行整改。2023年11月8日,我局对被告知人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潭县人社监告字〔2023〕1号)。但被告知人未执行指令进行整改,逾期也未提出陈述或申辩,现视为被告知人放弃陈述或申辩的权利。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理决定:责成你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前支付康伟、毛能杰、谭雅薇等21人农民工工资壹拾伍万贰仟捌佰捌拾元整(¥152880.00),如逾期未支付或者未将支付情况书面告知我局,我局决定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4号)第十条规定使用你单位缴纳的年产10万台套汽车冲压件和5万台套汽车焊接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来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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