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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民政局内设机构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5-03-06 09:58

  一、办公室

  本职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改革和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开展政策调研。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报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协调、保密、应急管理。负责局机关政务规范性文件、重要材料的起草。承担领导批示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公车管理安排、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我县民政工作年度绩效考核以及局机关内部考核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和网站建设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推进“五化”民政建设工作和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民政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管。负责文明创建工作。

  电话:57882959

  二、政策法规股

  本职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执法案件处罚、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规范民政行政执法。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的具体工作。承担民政系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组织推进工作。组织本单位法治教育和宣传培训工作。承担法治民政建设日常工作。承担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平安创建)、群众工作。

  电话:57882765

  三、规划财务股

  本职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项目及经费发展规划,拟订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管理和使用,组织落实“互联网+监督”相关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预算绩效和国有资产有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各单位的财务工作。指导乡镇加强民政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统计工作。负责民政信息数据的统计、审核、校验、上报工作。承担全县民政服务对象经费及移交民政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的发放等工作。承担组织部门审核的地下党员生活补助费的发放。承担统战部门审核的起义投城、宽释人员生活补助费的发放。负责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费的发放。负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电话:57822020

  四-、社会组织管理股(审批服务股)

  本职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的法律、政策,维护社会组织合法权益。承办全县社会组织的管理规划、发展培育。按照管辖权限承办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年检和执法监察工作。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依法处理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承担社会组织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推动本系统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授权范围负责统一受理、办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统筹协调相关股室审批服务业务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限时办结。参与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审联办工作,按照联审决定受理、办理本部门有关手续。推进本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等工作。

  电话:57711918

  五、社会救助股

  本职工作:宣传和贯彻执行社会救助的工作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负责制定社会救助具体工作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配套救助政策。负责全县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救急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负责社会救助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费的审核。

  电话:57882759

  六、区划地名办(老区办)

  本职工作:拟订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地方性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县、乡镇行政区划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市民政局交办的与友邻县、市、区的边界勘定工作。协调处理与友邻县、市、区边界争议和边界纠纷。承办乡镇之间界限勘定工作,协调处理边界争议,并提出仲裁建议。负责县内行政区划图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核。承办权限内的地名命名、更名,监督、检查标准地名的使用等事项。组织地名标志的设置、更新和管理,推进地名标牌国家标准化。指导全县各地的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地名信息和资料的管理,开展地名信息咨询服务。开展地名文化的搜集、整理、宣传、保护工作。承办上级民政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革命老区的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宣传教育以及老区开发项目的考证、评审、资金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电话:57885571

  七、社会事务股

  本职工作:贯彻执行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拟订全县性政策规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负责对在救助期死亡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无名氏人员,经公安部门依法进行死亡鉴定后的尸体火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拟订全县性政策规定、相关制度,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对本县内农村公益性墓地的设立许可受理和审查。负责对全县殡葬服务单位设施建设的指导。指导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监督管理县域内殡葬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县域内火化殡仪馆、公墓、墓地、骨灰存(安)放处(室、堂)等殡葬服务单位。

  电话:57887589

  八、养老服务股(县慈善办、老龄办)

  本职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实施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县域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的建设和监督管理。指导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指导社会化养老工作。负责民办养老机构的备案,指导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负责协调全县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管工作。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以及《湘潭县慈善会章程》《湘潭县慈善会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开展慈善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公益性社会捐助和社会捐赠活动的开展。负责捐赠资金及日常募捐箱的管理。负责慈善组织和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慈善组织的联系和协调。根据相关规定,及时组织召开县慈善会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县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电话:57885576

  九、儿童福利股

  本职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落实孤儿、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收养法律法规。负责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电话:57881538

  十、党建办、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股(人事股)

  本职工作:负责统筹推进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拟订、完善和落实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规划、方案、制度。做好党员宣传教育和党建任务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组(党委)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协助党组(党委)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组织机关政治学习,督导本单位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活动。指导党支部“五化”建设、党员发展等工作。广泛联系党员和群众,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做好党务公开工作。负责党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和党内统计工作。承担单位联系村扶贫和结对帮扶工作。承担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职称评聘、培训教育工作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电话:5780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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