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民政局关于选聘“精康融合行动”--“福康同行·精障共助”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6-01-07 14: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我单位工作需要,现就湘潭县“精康融合行动”--“福康同行·精障共助”项目实施选聘第三方机构,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民办非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湘潭县“精康融合行动”--“福康同行·精障共助”。
采购人:湘潭县民政局。
联系地址: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牡丹路7号。
联系人及电话:叶 虎 13574097974。
二、项目概况与需求
项目目标:为不少于100名湘潭县户籍生活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精准爱心关怀与资源链接服务,提升服务对象生活质量与社会融入感,减轻家庭负担。
服务范围:湘潭县生活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家庭(重点保障县城区易俗河镇同康互助家园、湘潭县安定心灵驿站两家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机构暂未覆盖的生活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在易俗河镇研井社区、排头乡组织开展两场现场活动。
服务内容:
(1)节日主题慰问:结合传统节日,开展节日慰问活动,包括采购发放生活必需品、节日食品、健康礼包等物资(慰问标准不超过200元/每户,链接的爱心物资不计入项目费用),组织联欢、手工制作、康复知识宣讲、心理辅导等互动活动(每场活动费用不超过1万元)。
(2)困难对象精准帮扶:为生活困难和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上户慰问及帮扶服务,提供爱心物资等资源链接服务(帮扶服务费用不超过200元/户,链接的其他公益志愿服务不计入项目费用)。
服务基准日: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
最高限价:人民币6万元(大写:陆万元整),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近2年(2024—2025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专业能力:具备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相关经验或专业团队(含社会工作者、康复辅助人员等);近2年承接过1个及以上政府部门或公益组织相关帮扶、慰问类项目;熟悉精神障碍患者服务规范及相关政策。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投标;能配合采购人完成福彩公益金项目绩效评价和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执行,评标采取合理最低价中标。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3日(工作日8:00-17:30)。
报名方式:线上:将报名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项目实施方案、经办人授权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56232431@qq.com;线下: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地址同上)提交报名材料,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13日17:30。
六、响应材料递交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县民政局将电话通知投标人提交报价单,报价单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文件不予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10:00。
递交地点:湘潭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地址同上)。
开启时间及地点:2026年1月16日10:30,湘潭县民政局南楼1406会议室,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可派代表现场参与。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注意事项
服务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本次选聘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湘潭县民政局官方网站发布。
湘潭县民政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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