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2026年“银龄安康”特殊困难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5-11-27 14:48
为切实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银龄安康”工程实施的通知》(湘老龄办发(2023)2号)文件精神,由政府出资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以市场化运作建立“保险补偿”模式,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湘潭县民政局拟为全县“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此次投保人数预计为14000人(最终以实际发生购买保险人数为准),投保单价固定为60元/人/年,政府出资70%,承保机构出资30%。
二、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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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责任 |
保险金限额 |
保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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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身故/伤残 |
5000元/人/年 |
6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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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医疗 |
300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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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津贴 |
9000元/人/年(50元/天,单次住院以90天为限,全年180天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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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身故慰问金 |
50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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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指定”意外伤害身故/伤残 |
500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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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指定”意外伤害医疗 |
2000元/人/年 |
三、资格要求
(一)比选参与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比选参与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具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送时间和提供资料
(一)递交资料截止时间:本邀请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4日下午5点截止。
(二)比选参与人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保险许可证复印件;
3、比选参与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比选参与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官方网站相关无不良记录截图;
7、比选参与人需响应以上保障责任、保险金限额和保费标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8、比选参与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可按后附《评审因素和标准》要求的内容提供)。
比选参与人递交资料至湘潭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报名。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密封装订。
五、评审方式
由湘潭县民政局组成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报送资料进行综合评审。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次保险比选确定中标单位数量为3家。由综合得分排名第1-3名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入围单位具体中标服务份额由采购人根据中标排名结合中标入围单位的综合实力、服务及履约能力确定,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份额分配:第一中标候选人承担50%的份额;第二中标候选人承担25%的份额;第三中标候选人承担25%的份额)。如中标候选人出现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情形,采购人有权重新调整服务份额分配比例。
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姓名:陈先生
联系地址:县民政局办公楼1313室
电话:0731-57885576
湘潭县民政局
2025年11月27日
附:评审因素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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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目 |
权重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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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技术 部分 (55分) |
承保服务 方案 |
15分 |
比选参与人对本项目服务方案整体设想和规划合理,内部职责分工到位,内部绩效考核明确的,计15分;每发现一处缺漏或瑕疵或不合理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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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员配备 |
10分 |
比选参与人成立本项目专业管理及服务团队,人数为10人及以上,其中医学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的,计10分;人数为5人-9人,其中医学专业人员1人的,计6分;人数为4人及以下,计2分;未成立本项目专业服务管理团队的,不计分。 (管理团队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服务团队提供执业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未提供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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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售后服务方案 |
10分 |
比选参与人制定理赔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理赔时限、理赔程序、理赔措施等方面,理赔服务方案描述清晰、完整性高,安排专业、合理、全面的计10分;每发现一处缺漏或瑕疵或不合理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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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分 |
比选参与人针对本项目设立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并对服务事项(包括接受报案、政策咨询、受理投诉、理赔指导等服务)内容作出承诺的,计5分;每发现一处缺漏或瑕疵或不合理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缺项记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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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分 |
比选参与人针对本项目建立服务投诉处理及应急处置机制,投诉及应急处置制度健全,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计5分;每发现一处缺漏或瑕疵或不合理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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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风险管控机制 |
5分 |
比选参与人针对本项目建立了风险管控服务方案,内容详细、合理可行的,计5分;每发现一处缺漏或瑕疵或不合理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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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分 |
比选参与人针对本项目建立经办服务信息保护制度(包括严格控制信息接触人员、限制信息用途、防止泄露信息,杜绝非法使用信息等内容)的,计5分;每发现一处缺漏或瑕疵或不合理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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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商务 部分 (45分) |
风险综合评级 |
10分 |
比选参与人总公司2025年度最新一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评分为:“AAA”的计10分,“AA”的计8分,“A”的计6分,“BBB”的计4分,“BB”的计2分,“B”的计1分,其他等级不计分。 (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偿二代监管系统中评级证明材料或公司官网披露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未提供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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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综合偿付能力 |
10分 |
比选参与人总公司2024年综合偿付能力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综合偿付能力达到200%(含)以上的计10分,180%(含)至200%(不含)以下的,计6分,150%(含)至180%(不含)以下的计3分;150%以下的,计1分。 (提供偿付能力报告并加盖公章为准,否则不计分;未提供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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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机构设置 |
10分 |
比选参与人在湘潭县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分支机构及营销服务部的,每提供一个,计2分,本项最高计10分。 (提供分支机构及营销服务部的经营保险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需提供最近半年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实际运营,否则不计分,未提供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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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承保经验 |
15分 |
比选参与人近两年承办类似民生项目的,每提供一个计3分,最多计15分。 (提供保险合同(协议)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承保保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未提供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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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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