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民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13-03-04 00:00
本年报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个方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我局门户网站(网址:/ 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湘潭县民政局办公室,电话:57885593。
一、概述
2012年,县民政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主题,围绕民政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增加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民政公共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有力推进了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
2012年,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局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调整充实了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汤立新为组长,纪检组长、工会主席王军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贺朝霞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梳理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同时,将局有关股室和单位落实信息公开任务情况纳入年度评优考核依据。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常态化和制度化,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注重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备案监督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工作流程及其工作机制,推动了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依法维护国家秘密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三)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建设
一是加强局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县民政局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作用,根据需要及时调整版面,提升信息整合、互联互通能力,加强县民政局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整合民政信息资源,方便公众查阅民政信息。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更新工作,及时报送、公布工作信息和年度报告。2012年度,我局网站共发布民政新闻87条,公布政策法规、公告告示17条,接受群众网上咨询507次,民政局网站已经成为各新闻媒体和公众了解民政工作的重要信息源。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建设。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县民政局除了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在湘潭县民政局门户网站开辟专栏,还在局院内设立公开栏、公告栏、电子屏幕等设施,在县内主要新闻媒体刊登、播报政府信息等方式,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是充分发挥民政热线作用。为改进民政为民服务手段、探索民政便民服务机制、提高民政综合服务效能,我局利用民政热线:57885339集中开通了民政咨询业务,回应百姓呼声,寻求解决之道,进一步提升了民政为民服务的良好政府形象。全年,热线共接听来电6124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2012年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截至2012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2条,其中,较去年同比增加了1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务信息86条;政策法规类信息8条;民政业务类信息507条;通知公告类信息8条;任免招考类信息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经费纳入本局机关的财务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六、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2012年度共接受公众咨询13256次,咨询电话接听780余次,网上咨询511次。
七、改进措施
近年来,县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服务政府建设。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工作力量需进一步强化。针对上述问题,县民政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下一步,县民政局将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目标,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发展。具体来说:
一是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我局将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在继续做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规划计划等常规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特别要不断加大对财政预决算、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政策制定和为民服务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信息的公开力度。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外部纵向延伸。为更好地满足公众更高的民生需求,县民政局将加强与乡镇民政部门的联动和业务指导,向下延伸基层信息服务,不断提供信息的互联互通,努力使信息公开取得更大的实效。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表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 |
条 |
611 |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公开信息数 |
条 |
611 |
|
通过各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数 |
|
611 |
|
其中:1、政府公报 |
条 |
/ |
|
2、政府网站 |
条 |
611 |
|
3、新闻发布会 |
条 |
/ |
|
4、公共查阅点 |
条 |
/ |
|
5、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
条 |
/ |
|
到公开查阅点查阅政府信息人数 |
人次 |
/ |
|
访问政府网站查阅政府信息人数 |
人次 |
/ |
表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类统计
|
序号 |
信息种类 |
单位 |
数量 |
序号 |
信息种类 |
单位 |
数量 |
|
1 |
机构职能 |
条 |
86 |
15 |
突出事件处置 |
条 |
/ |
|
2 |
规范性文件 |
条 |
8 |
16 |
食品药品监管 |
条 |
/ |
|
3 |
县政府重要会议 |
条 |
/ |
17 |
产品质量监管 |
条 |
/ |
|
4 |
政府工作报告 |
条 |
/ |
18 |
安全生产监管 |
条 |
/ |
|
5 |
规划信息 |
条 |
/ |
19 |
环保公共卫生 |
条 |
/ |
|
6 |
统计信息 |
条 |
/ |
20 |
人事任免 |
条 |
/ |
|
7 |
财政报告 |
条 |
/ |
21 |
城乡建设 |
条 |
/ |
|
8 |
行政收费 |
条 |
/ |
22 |
公益事业 |
条 |
/ |
|
9 |
政府采购 |
条 |
/ |
23 |
征地拆迁补偿 |
条 |
/ |
|
10 |
行政许可 |
条 |
/ |
24 |
救济款项管理 |
条 |
/ |
|
11 |
重大建设项目 |
条 |
/ |
25 |
捐助款项管理 |
条 |
/ |
|
12 |
教育医疗 |
条 |
/ |
26 |
其他服务事项 |
条 |
/ |
|
13 |
社保就业 |
条 |
/ |
27 |
其他公开信息 |
条 |
26 |
|
14 |
民政助残扶贫 |
条 |
498 |
|
|
|
|
表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
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
件 |
0 |
(2)“非本部门掌握”数 |
件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件 |
0 |
|
2、传真、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4)“免予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3、网上申请数 |
件 |
0 |
(5)其它原因 |
件 |
0 |
|
4、电子邮件申请 |
件 |
0 |
全年收取申请信息费用总额 |
元 |
0 |
|
5、其它形式申请数 |
件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
本年度不予受理申请数 |
件 |
0 |
2、复制费 |
元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件 |
0 |
3、邮寄费 |
元 |
0 |
|
其中:1、答复同意公开数 |
件 |
0 |
4、其他收费 |
元 |
0 |
|
2、答复同意部分公开数 |
件 |
0 |
全年依申请信息费用免除人数 |
人 |
0 |
|
3、答复不予公开总数 |
件 |
0 |
全年免除依申请信息费用总数 |
元 |
0 |
|
(1)“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
|
表4:申诉情况统计
|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
年度内被提起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其中:1、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数量 |
件 |
0 |
|
2、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数量 |
件 |
0 |
|
年度内共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其中:1、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的件数 |
件 |
0 |
|
2、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件数 |
件 |
0 |
|
3、判决变更的件数 |
件 |
0 |
- 全部留言
- /
- 评论
- 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