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0-05-29 15:40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县城规划和管理;拟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等发展规划、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县城城市管理工作目标、标准和相关制度。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城管宣传,负责县城城市各项管理和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对县城实施综合执法管理;负责城区城市日常管理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行使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3、负责县城环卫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检查与监督;负责建成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广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城区垃圾清运和垃圾处理工作;为城市各企事业单位、居民提供环卫清扫、垃圾处理有偿服务。
4、负责对县城户外广告规划、设置审批和管理;负责起草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和政策;负责牵头编制户外广告的专项规划;负责对户外广告设置的受理、审批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户外广告公共资源的出让活动。
5、负责县城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参与城市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批、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批、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和移交接收工作;负责城市绿线管理、绿地占用审批和异地绿化的组织实施工作;会同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和修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6、负责相应市政工程、公用设施交接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区城市管理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项目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参与城区相应的公用设施、市政工程的规划编制、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估工作。
7、负责县城道路、排水等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参与防洪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县城道路占破审批、管理与监察;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和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管理工作。
8、负责县城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照明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确保城市照明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负责城市照明设施的安全运行与维护及其监督检查。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城市维护管理资金年度预算编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城市维护费的管理和使用。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我局共设有7个二级机构,分别有湘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湘潭县市政设施维护中心、湘潭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湘潭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湘潭县城市照明设施维护、湘潭县市场服务中心、湘潭县公园综合服务中心。
2020年度我局编制144个,全局实有193人,其中行政10人(含工勤编1人),参公18人,事业编制123人,退休36人,人事代理人员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局机关及局属二级机构全部经费。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0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9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484.7万元,主要是城市管理范围增加,费用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0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97.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484.7万元,主要是城市管理范围增加,费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0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 %;城乡社区支出10097.5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646.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8451.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业务性支出171.2万元,主要用于协管员工资等方面;项目性支出8280.1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市政、园林、灯饰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185.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2.4万元,减少22%,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费用。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度减少7.64万元,主要是:一是严格按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进行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制;二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三是严格控制会议规模。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5.6万元,拟召开各项检查前工作布置等会议,人数20人,内容为各项工作检查会议等;培训费预算18.7万元,拟开展专业知识、安全生产培训,人数30人,内容为专业知识、安全生产。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21.5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81.3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857.2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582.9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09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6.19万元,项目支出8451.26万元,其中城市管理工作经费171.2万元;城区路灯电费及维护材料费5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及桥梁维护经费1000万元;城市执法经费40万元;除尘水费60万元;环卫工人慰问 40万元;环卫市场化3704.91万元;金霞山管理维护费82万元;垃圾场周边补产维稳150万元;垃圾收转运系统100万元;农贸市场市场化330万元;上马垃圾填埋场运营费972.05万元;市政基础设施维护284万元;义务监督、文明劝导60万元;园林市场化837.1万元执法车、特种车辆维护经费12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 全部留言
- /
- 评论
- 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