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19-461475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目录:财政信息

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19-03-15 10:32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县城规划和管理;拟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等发展规划、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县城城市管理工作目标、标准和相关制度。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城管宣传,负责县城城市各项管理和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对县城实施综合执法管理;负责城区城市日常管理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行使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3、负责县城环卫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检查与监督;负责建成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广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城区垃圾清运和垃圾处理工作;为城市各企事业单位、居民提供环卫清扫、垃圾处理有偿服务。

4、负责对县城户外广告规划、设置审批和管理;负责起草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和政策;负责牵头编制户外广告的专项规划;负责对户外广告设置的受理、审批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户外广告公共资源的出让活动。

5、负责县城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参与城市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批、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批、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和移交接收工作;负责城市绿线管理、绿地占用审批和异地绿化的组织实施工作;会同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和修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6、负责相应市政工程、公用设施交接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区城市管理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项目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参与城区相应的公用设施、市政工程的规划编制、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估工作。

7、负责县城道路、排水等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参与防洪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县城道路占破审批、管理与监察;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和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管理工作。

8、负责县城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照明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确保城市照明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负责城市照明设施的安全运行与维护及其监督检查。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城市维护管理资金年度预算编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城市维护费的管理和使用。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县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独立核算部门为1个,本次部门预算申报范围为我局共设有6个二级机构,分别有湘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湘潭县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湘潭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湘潭县园林管理处、湘潭县渣土管理大队、湘潭县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站。

2019年度我局编制155个,全局实有202人,其中行政11人(含工勤编1人),参公19人,事业编制125人,退休35人,人事代理人员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局机关及局属二级机构全部经费。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6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1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02.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192万元,主要是部分职能移交,费用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6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12.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19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6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2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4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 %;城乡社区支出5410.1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64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768.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业务性支出179.2万元,主要用于协管员工资等方面;项目性支出3588.9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市政、园林、灯饰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23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1万元,增加14.98%,主要是人员增加,费用相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增加0.14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5.6万元,拟召开20会议,人数400人,内容为各项工作检查会议等;培训费预算18.7万元,拟开展专业知识、安全生产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专业知识、安全生产。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05.3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54.1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039.1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19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1.97万元,项目支出8553.85万元,其中:城市管理工作经费179.20万元;2018年项目缺口经费737万元;环卫工人慰问40万元;上马垃圾填埋场运营费872.15万元;垃圾收转运系统 88万元;垃圾场周边补产维稳50万元;环卫市场化3833万元;园林市场化590万元;草本花卉栽植项目及苗木补植100万元;创建国园经费300万元;城区清洗除尘水费60万元;园林等市政、环卫设备购置40万元;路灯电缆及维护材料费400万元;路灯LED改造工程100万元;城区路灯、景观灯市场化巡查维护服务108.8万元;城市执法经费50万元;农贸市场市场化545.7万元;义务监督、文明劝导60万元;执法车、特种车辆维护经费120万元;金霞山管理维护费80万元;市政基础设施维护20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格.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