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25-1362211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目录:机构信息

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构职能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5-02-26 09:46

  一、单位概况

  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海松三路40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31-57883579

  单位网址:http://www.xtx.gov.cn/9033/index.htm

  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订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规章制度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负责县城区城市照明、供气、城市道路、桥梁、公共厕所和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负责对县城区管理权限内的单位和个人占用或挖掘道路、桥涵、城市照明及城市燃气等设施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管理方面政府投资和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三)负责对授权范围内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权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相对集中行使省人民政府批复确定的行政处罚权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检查考评办法。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人员培训。负责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指挥调度,并组织实施联合执法行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五)负责县城区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行动。负责县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和监管工作。

  (六)负责县城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县城建成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指导监督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县城区环卫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县城区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县城区砍伐及移植树木、占用绿地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城市绿线绿章的监督管理和异地绿化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县城区公园的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古树名木、城市雕塑的管理。负责县城区义务植树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县城区社会绿化工作。

  (八)负责县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含共享电动车)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县城区城市广场、人行道等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十)负责“数字城管”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县城区农贸市场发展规划、管理办法。负责县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及维护工作,指导乡镇农贸市场管理和维护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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