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25-1384833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目录:政务公开
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关于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起草说明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5-06-19 11:19
一、出台背景
为促进本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简称共享电单车)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鼓励和推动共享电单车规范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打造安全、有序、便民的城市绿色交通系统,为广大市民出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更好地满足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2号)和《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四个方面,规定了基本原则、责任分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实施期限等内容。
1.基本原则。统一规划、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多方共治。
2.责任分工。县城管执法局为共享电单车管理的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金融服务中心、消防救援大队、县委网信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
3.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经营准备、车辆要求、经营管理、综合评估、限制和退出。
4.实施期限。本意见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适用范围为湘潭县城区,各建制镇可以参照实施。
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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