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附表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4-01-12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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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湘潭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格(见附件)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
二、2024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湘潭县水利局位于湘潭县易俗河凤凰中路288号,是湘潭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为县人民政府组成局,水利局机关共有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机关党委办、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与安全监察股、移民管理股、湘潭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湘潭县水土保持站、湘潭县水务综合执法大队、湘潭县水库移民服务中心、湘潭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湘潭县河湖维护中心、湘潭县农村水利水电站、湘潭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服务中心、湘潭县水利建设项目中心16个股室机构;辖县城区排涝站、县花石水库、县上石坝水库、县印子山水库、县中路铺水库、县石坝口水库、县吟江坝管理所、县湾东港堤垸8个事业单位。湘潭县水利局机关编制人数72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51人;在职70人,其中工资统发人员50人,非统发人员20人;退休56人,车辆编制数4辆,实有4辆,另有公务执法艇一艘。水利局下辖8个二级机构,编制人数 60人,在职47人,退休79人。
主要职责是负责县各类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质监和节水灌溉,综合经营,抓好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河道清障、水政执法、水土保持、城镇供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支干渠整修,增加水利蓄水、引、提水的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湘潭县水利局部门本级;
2、县城区排涝站、县花石水库、县上石坝水库、县印子山水库、县中路铺水库、县石坝口水库、县吟江坝管理所、县湾东港堤垸。
三、2024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208.2642万元,其中预算内拨款2208.26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增加78.71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水费转移支付项目中人员工资、保险金、退休人员绩效、独生子女费等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208.26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22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715万元,农林水支出1970.21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103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8.71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水费转移支付项目中人员工资、保险金、退休人员绩效、独生子女费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208.26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2271万元,占4.4%;卫生健康支出56.715万元,占2.57%;农林水支出1970.2185万元,占89.22%;住房保障支出84.1036万元,占 3.8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098.764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109.5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水利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等,具体项目安排有以下几个方面
1、水淹区口粮补贴经费54万元:本项目为延续项目,移民扶助金由县市区政府包干负责,统筹调剂解决小水库移民.原享受了口粮补贴而不能享受每人每年600元后扶政策人员和其他连带影响人口的吃饭困难问题;
2人事代理经费11.6万元:本项目为延续项目,主要用于局两名人事代理的工资、保险金、伙食费、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3、消防栓维护经费9.5万元:本项目为延续项目,根据工作安排,县城公共消防栓的维护、检修、试水等工作由湘潭京湘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年度共需项目资金9.5万元;
4、垃圾处理费手续费10万元:本项目为延续项目,根据湘税发〔2021〕44号《关于做好湖南省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要求,财政拨付代征手续费给主管单位湘潭县水利局,水利局再拨付京湘供水公司;
5、京竹泵站运行管理经费19万元:本项目为延续项目,主要用于泵站机埠检修维护、防腐,机埠进水前池清淤及水面保洁,城区排涝电费,低压配电线路及照明设备的检修,监控及消防安全设备的安装及维修,闸门维修,泵房及庭院的整修,堤防扫障及除险,日常管理培训费用;
6、湾东港泵站运行资金28.5万元:本项目为延续项目,主要用于泵站机埠检修维护、防腐,机埠进水前池清淤及水面保洁,城区排涝电费,低压配电线路及照明设备的检修,监控及消防安全设备的安装及维修,闸门维修,泵房及庭院的整修,堤防扫障及除险,日常管理培训费用;
7、烟塘泵站运行资金19万元:本项目为延续项目,主要用于泵站机埠检修维护、防腐,机埠进水前池清淤及水面保洁,城区排涝电费,低压配电线路及照明设备的检修,监控及消防安全设备的安装及维修,闸门维修,泵房及庭院的整修,堤防扫障及除险,日常管理培训费用;
8、向东渠堤防设施维修资金28.5万元:本项目为新增项目,根据2023年湘潭天易经开区社会事务剥离移交责任书相关规定,本单位对渠堤进行日常维护、对水工建筑物设施进行日常维修、对放水涵洞进行改造;
9、政策法规宣传经费4.7万元:本项目为延续项目,主要用于“3.22-3.28” 中国水日、世界水周宣传费,“安全生产月”、“6.16”全国安全宣传费,政策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培训费,“5.12”应急知识宣传、供水安全宣传费,顾问律师经费;
10、河长制工作经费5万元:本项目为延续项目,全年5次河长制宣传活动资料印制费、巡河记录本印制费、各类公示牌制作安装费、河长制公众号及新闻宣传费、2次全县河长制工作专题培训费、河长办全县各类会议、考核资料制作打印费;
11、水费转移支付920.2万元:本项目为延续项目,将过去向农民收取的农业灌溉水费,由财政资金转移支付予以保障,主要用于8个中型水管单位的人员经费和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运行经费130.1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9.81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办公费、印刷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稍有减少,主要是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22次会议,人数1290人,内容为水利工作推进会、各类招标评审会、防汛抗旱调度会、水利项目验收会、移民项目建设和管理会等;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10次培训,人数570人,内容为水资源节约和管理培训、安全生产培训、移民实用技术培训、普法学习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度预算政府采购51.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9.7万元,包含计算机、打印机、木骨架沙发类、办公用品、鼓粉盒、空调、柜;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32万元,包含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印刷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2023年期末,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208.2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7642万元,项目支出1109.5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湘潭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附表.docx
附件2:湘潭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格.xls
湘潭县水利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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