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城乡规划局201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14-03-28 08:58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湘潭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要求,我局结合规划系统实际,公布201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湘潭县城乡规划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我单位联系(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飞羊路462号;邮编:411228;电话:57882911;电子邮箱:xtxghj@163.com)。
一、概述
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2013年我局按照上级政府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明确了工作机构和人员。截至 201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仅是政务信息沟通的渠道,也是增强湘潭县城乡规划工作与友邻单位交流、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县城乡规划局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加强沟通协调,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加大投入,严格监管,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务信息工作健康、安全、有效运行。确定局党组成员姜伟文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股室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单位,负责提供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并负责已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二)专人专管,务求实效。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管理和网络维护实行专人专管,明确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作。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积极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善工作,为行政效能的提高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规范管理,服务公众。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安全,不断增强政务信息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强化网络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领导小组实施监管,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运行,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众。同时,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局在2013年对政务公开的硬件建设方面继续加大投入。整合和优化了网络资源,增强与其他部门的良性互动,促进了各部门相互配合,协调、高效运转。
(四)健全制度,编制指南。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协调发布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主动公开制度、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各股室主动公开的工作职责、程序、公开形式和时限要求,确保群众依法可以获取政府信息。并全面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归类,逐项标明公开形式、时限及办理股室后,编制成《湘潭县城乡规划局政务公开指南及目录》,并在网站上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主要内容。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做到了全面、准确、及时,并按要求不断进行更新。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332条,公开的主要内容为涉及我局职能方面的重要决策事项。将我局相关决策事项通过公开栏、专题会议、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尤其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及时、主动、有效地向社会公开。
2.公开的主要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有:县政府网站、县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网、例会纪要、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各股室全年共接受咨询600余人次,包括现场接待、电话咨询,咨询内容主要涉及规划办证程序、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单位未收到当面申请、网站提交、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和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无相关收费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为此,我局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各股室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三是通过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2014年3月11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表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 | 条 | 295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公开信息数 | 条 | 280 |
通过各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数 | ||
其中: 1.政府公报 | 条 | |
2.政府网站 | 条 | 96 |
3.新闻发布会 | 条 | |
4.公共查阅点 | 条 | 190 |
5.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 条 | 9 |
到公开查阅点查阅政府信息人数 | 人次 | |
访问政府网站查阅政府信息人数 | 人次 |
表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类统计
序号 | 信息种类 | 单位 | 数量 | 序号 | 信息种类 | 单位 | 数量 |
1 | 机构职能 | 条 | 5 | 15 | 突发事件处置 | 条 | |
2 | 规范性文件 | 条 | 13 | 16 | 食品药品监管 | 条 | |
3 | 县政府重要会议 | 条 | 16 | 17 | 产品质量监管 | 条 | |
4 | 政府工作报告 | 条 | 18 | 安全生产监管 | 条 | ||
5 | 规划信息 | 条 | 21 | 19 | 环保公共卫生 | 条 | 2 |
6 | 统计信息 | 条 | 20 | 人事任免 | 条 | 2 | |
7 | 财政报告 | 条 | 21 | 城乡建设 | 条 | 11 | |
8 | 行政收费 | 条 | 22 | 公益事业 | 条 | ||
9 | 政府采购 | 条 | 23 | 征地拆迁补偿 | 条 | ||
10 | 行政许可 | 条 | 24 | 救济款项管理 | 条 | ||
11 | 重大建设项目 | 条 | 25 | 捐助款项管理 | 条 | 5 | |
12 | 教育医疗 | 条 | 26 | 其他服务事项 | 条 | 16 | |
13 | 社保就业 | 条 | 27 | 其他公开信息 | 条 | 17 | |
14 | 民政助残扶贫 | 条 | 3 |
表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 件 | (2)“非本部门掌握”数 | 件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件 | ||
2.传真、信函申请数 | 件 | (4)“免予公开范围”数 | 件 | ||
3.网上申请数 | 件 | (5) 其它原因 | 件 | ||
4.电子邮件申请 | 件 | 全年收取申请信息费用总额 | 元 | ||
5.其它形式申请数 | 件 | 其中: 1.检索费 | 元 | ||
本年度不予受理申请数 | 件 | 2.复制费 | 元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件 | 3.邮寄费 | 元 | ||
其中:1.答复同意公开数 | 件 | 4.其他收费 | 元 | ||
2.答复同意部分公开数 | 件 | 全年依申请信息费用免除人数 | 人 | ||
3.答复不予公开总数 | 件 | 全年免除依申请信息费用总额 | 元 | ||
(1)“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表4:申诉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年度内被提起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其中: 1.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数量 | 件 | |
2.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数量 | 件 | |
年度内共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其中: 1.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的件数 | 件 | |
2.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件数 | 件 | |
3.判决变更的件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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