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召开《湘潭县园林草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4-06-13 10:10
按照自然资源部及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启动了湘潭县园林草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现已形成初步成果。为确保该工作成果的合理性和实用性,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2020年修正)、《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规定,我局定于2024年7月16日举行《湘潭县园林草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7月16日(星期二)。
二、听证会地点:湘潭县自然资源局530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我局自然资源利用股报名(附湘潭县园林草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报名表,请如实填写)。如报名人数较多,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正式听证代表,并在2024年7月16日前发放听证材料。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湘潭县自然资源局。
五、联系人及电话:张虎18973222188。
报名地址:湘潭县自然资源局。
六、听证会须知
1、听证参加人应当按规定出席听证会,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
2、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3、听证代表届时应准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听证会的听证代表,提供本人签名或盖章的听证事项书面意见的,由听证主持人或听证员宣读,视为本人发表的听证意见;听证代表未在听证会举行前告知,不参加听证会,又不提供本人签名或盖章的听证事项书面意见的视为放弃参加听证会的权利。
4、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不得在会场使用手机,保证会场的正常秩序。
七、会议时间及地点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湘潭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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