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18-03-16 14: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县安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7年县安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湘潭县安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湘潭县安监局网站http://www.xtx.gov.cn/xajj/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湘潭县安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银杏大厦5楼,邮编:411228,电话0731-52520333,电子邮箱:xtxajj@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逐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应急管理、职业病防治等监管工作情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迈向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的轨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书记章建新为组长,副书记龙显清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资料由各股室负责收集,办公室负责资料整理、上报。截至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工作开展顺利。
(二)强化理论学习,保障工作质量
为了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形式,组织全体人员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了解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三)加强基础工作,提升工作效率
根据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以《湘潭县安监局政务公开制度》为基础,我局进一步完善了社会公示、执法公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政务公开监督检查以及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政务公开工作更新及时;电子政务内网和湘潭县网安监局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丰富。公开的内容包括:行政执法法律依据、服务指南、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等情况;局工作职责、职能机构、领导简介等情况;局内人事安排、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编制了《安全简讯》向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公开了安全生产的有关信息和工作动态;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通报。
(二)公开的形式
1.湘潭县安监局政务公开网站。开设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通知公告等栏目,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
2. 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以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安全生产活动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与县网、县报、县电视台合作开设专栏,发放宣传手册3万册、宣传单15万张。
3.公开栏。我局在局办公室走廊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我局和司法局共同设立了电子屏公开栏,对本单位的机构职能、办事流程、依据等进行了全面公开。
4.微信公众号。我局在新建立的微信公众号“莲乡安监”上,每周一、三、五及时推送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全县安全生产动态消息,2017年共推送信息40期、112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
申请办理事宜一律不收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年以来,我局没有一起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也没有被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更没有因政府信息不公开、错误公开,而引发破坏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总体上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需进一步加强整合;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二是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
2018年,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风险预警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快捷高效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尤其是极端天气和可能引发事故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二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
湘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4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0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
制定规范性文件数总量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6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7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和舆情及1次) |
次 |
29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府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4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时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量 |
件 |
3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3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个 |
1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含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含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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