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2026-2030年)》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6-07-21 11:22
《湘潭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2026-2030年)》
各乡镇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局属相关股室、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秩序,加强经营环节安全管理,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有效遏制非法储存、非法经营等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以及《湘潭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湘潭县禁止和限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潭县政通〔2025〕3号)要求,我局结合全县实际研究制定了《湘潭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2026-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湘潭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2026-2030年)
附件2:湘潭县乡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数量控制表(2026-2030年)
湘潭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7月13日
附件1
湘潭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2026-2030年)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推动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规范经营市场秩序,有效遏制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为原则,以“稳定为主、规模划分、方便群众、合理布点”为导向,以我县实际情况为基础,以建立公平、公开、公正、诚信、规范、安全的流通市场为目标,进一步理顺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二、布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4.《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
5.《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3号);
6.《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7.《湘潭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湘潭县禁止和限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潭县政通〔2025〕3号)。
三、布点数量
湘潭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规划布点数量压减至2026年底210家,2027年至2030年保持规划布点数210家不变。各乡镇布点缩减后控制数数量附后(附件1)。
四、布点要求
1.零售经营者应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
2.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选址必须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的相关安全条件(附件);
4.不得在城市建成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和湘潭
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烟花爆竹禁燃区、限燃区内布点;
5.湘潭县应急管理局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调整情况适当调整布点规划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附件2
湘潭县乡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
数量控制表(2026-2030年)
|
乡镇 |
布点数量 |
备注 |
|
杨嘉桥 |
12 |
|
|
谭家山 |
9 |
|
|
云湖桥 |
15 |
|
|
射 埠 |
14 |
|
|
白 石 |
7 |
|
|
石 潭 |
16 |
|
|
青山桥 |
16 |
|
|
花 石 |
21 |
|
|
排 头 |
14 |
|
|
分 水 |
10 |
|
|
中路铺 |
12 |
|
|
乌 石 |
11 |
|
|
茶恩寺 |
11 |
|
|
石 鼓 |
15 |
|
|
锦 石 |
8 |
|
|
河 口 |
10 |
|
|
易俗河 |
9 |
|
|
合计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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