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 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3-01-17 16:04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湘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组织拟订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协调、政务服务、电子政务管理、县长热线管理相关政策,制定、起草有关规定、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县直单位和乡镇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放管服”改革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牵头组织规范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
3.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并负责县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办职责,统筹规划、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网站。
4.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
5.统筹推进县长热线和“县长信箱”工作。负责市民通过县长热线向县政府进行的咨询建议、投诉、求助等事项的处理。
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局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股(中介服务管理股)、政务公开股、政务服务股4个股室;下设政务服务中心(副科级)、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副科级)、12345公共服务和投诉举报平台3个二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湘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8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4.67万元,主要是项目性专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8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9.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7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8.2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4.67万元,主要是项目性专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8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9.64万元,占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5万元,占4%;卫生健康支出12.27万元, 占2%;住房保障支出18.23万元,占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38.7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42.6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审批管理事务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等方面;大厅公用经费94.69万元,主要用于政务中心大厅办公费、日常维护等方面;湘潭县人民政府公报5万元,主要用于湘潭县人民政府公报印刷编制等方面;企业开办免费刻制印章经费22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开办免费刻制印章;审批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运行经费156万元,主要用于湘潭县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及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行。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2.7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63万元,上升14%,主要是有2人调入。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减少1.5万,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9.5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8.6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10.8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7万元,项目支出342.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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