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湘潭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5-09-26 10:28


湘潭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湘潭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湘潭县统计局

湘潭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926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23〕3号)、《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潭政发〔2023〕5号)和《湘潭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潭县政发〔2023〕4号)要求,湘潭县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湘潭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5月26日,《湘潭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潭县政发〔2023〕4号),成立了由县长担任组长的湘潭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24个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统筹部署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各乡镇均成立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村(社区)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进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600余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县辖区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县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是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为科学制定“十五五”规划、进一步推动湘潭县高质量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湘潭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经普办)借鉴历次普查经验,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坚持“谋划从早、推动从紧、落实从严”,认真落实普查方案要求,严格执行上级安排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组织,着力提高普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做到进度、质量“两手抓”,扎实有力推进普查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在方法运用上,通过对我县范围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的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采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通过这次普查,优化整合了统计调查项目,改进了统计制度方法,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更好服务湘潭县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确保数据质量

  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县经普办制定《湘潭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预防风险工作预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全县各级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坚持“即报即审”,及时消除差错,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核查,做好审核验收,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2024年5月8日至9日,县经普办组织力量成立检查组,对全县3个样本小区进行了事后质量抽查。抽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低于5‰,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湘潭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9523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94.3%,从业人员189718人,增长67.2%;个体经营户57038个,从业人员1356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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