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潭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委第一批、第二批重点推进 改革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4-12-31 16:11
天易经开区、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湘潭县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制度变革引领模式创新以模式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中贡献莲乡力量的决定》文件精神,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现印发《县委第一批、第二批重点推进改革事项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湘潭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县委第一批、第二批重点推进改革事项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重点改革的示范、突破、牵引作用,县委决定以第一批、第二批重点推进的12项改革(见附件)作为先手棋和突破口,以点带面、立标打样,以重点突破带动改革全面落实,努力争做改革先锋,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中贡献莲乡力量。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用好改革关键一招,以制度变革引领模式创新、以模式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分步实施、梯次推进,推动县委重点推进的第一批、第二批改革事项取得重大突破、及早见效,力争为省市提供先进改革经验,确保完成改革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足当前与面向未来相结合。立足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现有基础,深刻把握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新特点、新趋势,主动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聚焦省委、市委部署的重点改革事项,以前瞻性、系统性思维谋划推进改革,紧盯改革任务的时间节点,一体化统筹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与落实落细相结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决定》和市委《决定》安排部署,确保省委有部署、市委有要求、县委见行动。要坚持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的鲜明导向,把县委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落细落小落实到位,加快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际成效。
(三)坚持整体谋划与系统集成相结合。树立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既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又加强各领域改革举措的协调配套,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真正使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提高改革的整体效能。
(四)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结合。围绕发展所需、基层所盼和民心所向,聚焦发展痛点难点堵点卡点,穿透问题、抓住本质,找准改革切入点和突破口,增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把握重点任务
(一)第一批重点推进改革事项
1.健全县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要围绕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明确建立常态化开展政绩观教育机制、开展政绩观民主测评等举措,从正确政绩观养成、正确政绩观考评以及正确政绩观巩固等方面着手,以制度形式进行规范,形成常态长效机制,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2.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紧紧围绕“最大限度提升财政保障能力”这一核心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破立并举,坚持“先定事后定钱”基本原则、以零为起点编制预算,全面打破原有预算安排模式和资金分配“基数”,逐步完善有保有压、重点突出、统筹有力、讲求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聚焦项目和资金两条主线,以预算编制方式改革、资金分配方式变革推动资金与产业、创新、人才“四链”融合,强化对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能力,促进科教提升、经济提速、发展提级,实现政府治理提质、提效。加强与省市财政部门对接,持续完善预算编制方式、财政资源统筹、配套制度改革和规范预算管理等方面工作,精心起草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将法治理念和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贯彻到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各方面全过程。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用,建设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信息化平台。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多网融合、全域覆盖、科技支撑、规范高效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推广湘潭县云龙山庄小区治理模式。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群团组织为纽带、社会组织为依托的基层群众工作体系。强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工作支撑,一体推进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受理、化解、风险防控、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七个法治化”,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责任具体化、程序标准化、操作弹性化、方式多元化,实行全量排查、一站办理、纠纷赋码、风险标识、流程管控、提级调度,构建预见、应对、处置、总结、提升闭环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社工部)
4.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改革。立足医改已有制度性成果,着力构建医疗资源科学规划体系,推进“三医联动、六医协同”背景下的医疗资源整合优化;配合打造“矩阵式”医联体,深化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与市三级医院互动衔接机制,巩固医改工作领导机制,建立医疗、医保、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发展和治理机制。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打造县域龙头医院,促进公立医院特色差异化发展。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乡镇延伸,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机制。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深化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促进薪酬与人才价值相匹配,努力为全省改革立标打样,提供更多经验。(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5.深化产业园区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改革。扛牢经济建设“主阵地、主战场、主力军”使命担当,以提升发展能级、优化资源配置为核心,有序推进园区分类整合,优化产业布局,持续深化去行政化改革,建立健全市场化、专业化经营机制,加快平台公司转型,激发内生动力,提升园区发展能级和质效。(牵头单位:天易经开区)
6.构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可持续发展机制。乡村特色产业是县域经济和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是构建县乡村一体化的县域经济体系。构建“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可持续发展机制,完善集成创新乡村规划、资金投入、用地保障、人才支撑等机制,形成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旅则旅”的原则,探索不同类型的发展模式。积极对接参与市“十镇百村”特色产业布局建设,不断壮大“两主一优一新一特”产业发展格局。完善乡镇产业集聚区健康发展统筹推进机制。完善现代商贸流通领域城乡一体化建设机制。实施全域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十百千万”拓链工程。配套出台《湘潭县加快培育建设“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实施方案》,加快培育特色产业村镇。(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
(二)第二批重点推进改革事项
1.打造湘潭县基础教育优质品牌。以湘潭市创建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为契机,深度参与配合,打造湘潭县教育优质品牌。深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改革,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构建城乡一体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施书记校长选拔培养激励机制改革,建设教育家型书记校长队伍。推进教师管理机制综合改革,有序实施教师分片跨校交流,一体推进“县管校聘”和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教师整体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名师梯次培养体系,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课堂教学和教育科研改革,健全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机制。全力支持“海牛班”建设发展。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完善“五育并举”全面培养体系。加强基础教育数字化建设改革。建立健全教育基金补充作用发挥机制。完善学校食堂全链条监管机制,探索建立校园食材供应商准入、评价与退出机制。引导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健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2.加快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与利用。加快推进县域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与应用为着力点,以资源整合和项目建设为抓手,建立县域文化资源采集存储、转化展示、传播应用工作机制,推进数字博物馆、智慧场馆、智慧文旅云和融媒数字化等项目建设,发展数字文化消费新场景。让数字化赋能文化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县域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3.建立健全监督一体化机制。着力从责任、联动、协作、保障等方面健全机制、精准发力,健全重点领域数字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运用大数据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健全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配套制度。进一步调整优化县乡两级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职能及派驻机构设置、领导管理体制。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监督一体化机制,构建线索发现、问题核查、典型通报、督促整改、效果评估工作闭环,增强监督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
4.加快推进国家级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按时序推进湘潭县河口镇中湾村灌溉渠重金属污染底泥治理示范项目、湘潭县河口西片区、易俗河东片区污染耕地周边灌溉渠污染状况及溯源调查工作方案、湘潭县易俗河镇红燕山片区(一期)地块涉铊、涉镉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估试点项目收尾工作。加强对湘潭县河口镇原中湾化工厂地块及周边遗留污染风险管控项目、湘潭县(齐力村、樟树村、日华村)农用地周边灌渠重金属污染底泥清理处置工作;对已查明污染源头的杨嘉桥镇湘潭市信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下游农灌渠、易俗河镇湘潭县恒盛化工有限公司
及下游农灌渠、谭家山镇湖南瑞兴锌业有限公司、湖南正兴化工有限公司及下游农灌渠,射埠镇原湘潭县佳昱玻灯有限公司及下游农灌渠积极策划包装,申请预算内资金。(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县分局)
5.加快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建设。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沟通协商,强化程序衔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提升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杜绝司法腐败、确保司法效果、节约司法资源。加快出台《湘潭县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试行)》。(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
6.持续盘活闲置低效土地资源,实施产业用地“合同用地”管理。聚焦政策机制集成创新和具体再开发项目实施,以构建“1+2+N”政策机制体系为主推手,在低效工业用地收回、空间规划弹性留白、存量建筑转换利用等方面进行重点突破,为再开发项目提供政策赋能。以具体项目实施为主抓手,按照重点推进低效产业用地项目,形成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从招商引资、用地承诺、出让合同、“净地”告知确认、宗地界址、项目监管等6个方面构建“合同用地”管理指标体系和闭环监管体系,落实“双合同一协议”具体要求并实现园区产业项目全覆盖,有效防控新增低效用地,为内涵式、集约型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牵头单位:天易经开区、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做到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棘手问题亲自解决、落实情况亲自过问。要扛牢改革责任,及时向分管县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汇报,制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全力推动重点改革落地见效。
(二)加强攻坚、凝聚合力。各牵头单位要科学制定好重点改革事项实施方案,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审议后,精心组织实施,抓好落地落实。参与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主动配合。各改革专项小组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纠正偏差、完善政策。
(三)复盘总结、跟踪问效。充分发挥重点改革事项的先导作用,牵头部门要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复盘,及时发现并解决好改革推进中的问题,认真总结提炼改革经验,打造湘潭县改革样本。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评估问效,把推进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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