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潭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4-11-18 16:1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天易经开区有关局室、县属有关单位:

  《湘潭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湘潭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湘潭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市相关会议部署,强化我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战。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工作安排,健全工作机制(附件1),强化统筹调度,聚焦整治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坚决打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招标投标活动,真正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营造公平竞争的清朗环境。

  二、重点整治内容(附件2)

  1.整治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问题。主要包括:项目业主规避招标、投标人串通投标、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

  2.整治政府采购领域问题。主要包括:设置差别歧视条款、未按规定开展政府采购、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采购价格不低质量不高等问题。

  3.整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领域问题。主要包括:交易平台体系未整合到位、数据未实现联通共享、执行“六统一”不到位、全流程电子化监管不完善等问题。

  4.整治公共资源交易其他问题。主要包括:评标(审)专家违法违规、代理机构违法违规、工作人员违法违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1.制定方案(2024年11月上旬)。按照省、市方案明确的“要按上下对口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上下联动,一体推进”要求,出台全县专项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2.平台自查(2024年11月上旬)。各公共资源交易有关单位对照任务清单(附件3)对本行业(领域)交易平台开展自查,并于11月22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对口的各市级部门单位和县专治办。

  3.集中排查(2024年11月上旬-12月上旬)。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对照任务清单(附件4),系统排查全县范围内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违法违规问题。县财政局按市财政局的部署,排查采购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和系统功能问题。县审计局会同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县财政局等对排查情况开展检查抽查。11月25日前,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

  4.问题处理(2024年12月中旬-2025年2月)。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县财政局组织本行业(领域)依法依规落实问题处理清单(附件5),对排查的问题分类处理到位,会同县审计局对查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等加强移送问题线索办理。

  5.整章建制(2024年11月-2025年3月)。落实制度体系完善清单(附件6)。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县财政局等配合对口的市级部门完成《关于优化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规程的通知》《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控成本工作指引》及行业领域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控成本工作方案编制,抓好省级12项新增制度和5项修订制度的贯彻落实。

  6.总结汇报(2025年3月底前)。2024年12月25日前,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向县专治办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2025年3月10日前,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向县专治办报送专项整治攻坚战总结。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项整治攻坚战推进工作机制,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李理担任召集人,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简称县专治办)。

  2.严格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一名联系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

  3.加强调度会商。建立“月调度”制度,每月调度专项整治攻坚战推进情况。县专治办根据调度情况不定期组织日常工作会商,必要时报告县推进工作机制组织专题调度。

  4.确保整治实效。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从严从实开展整治,确保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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