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县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前期工作项目申报和储备工作的通知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4-10-23 16: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单位,天易经开区相关局室,相关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县内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接替有序,充分发挥重点工程项目对全县投资平稳运行和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作用,经县主要领导安排,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5年度县重点工程和重点前期项目申报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重点工程申报条件及重点
(一)申报原则
1.围绕推动“项目大谋划,谋划大项目”行动、“两重”“两新”工作,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投资政策,符合生态环保和相关法规、规划要求,对壮大全县实体经济、厚植发展优势、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一定影响和支撑带动作用;
2.严把项目规划、环保准入关,“三高一资”项目、楼堂馆所项目。
(二)申报条件
1.投资规模。社会投资类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2025年计划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政府投资类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2025年计划投资不低于500万元。
2.新开工项目要求。申报的新开工项目,须明确建设单位和建设地点,能在2025年内开工并产生实物工程量和有效投资,且能满足入库入统条件并依法入统。
3.投资来源。政府类投资项目须有明确的资金来源渠道,且满足2025年内开工的前置条件。
(三)申报重点
1.2024年未竣工且尚有大体量未完成的重点工程项目;
2.产业项目、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及战略招商引资项目(已签订招商引资协议或有望签约落地的项目);
3.已落实建设资金且不新增政府性债务的政府性投资项目;
4.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项目及民生项目;
5.已争取或有望争取国、省政策和资金支持的项目。
二、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储备条件及重点
(一)储备条件
1.重点前期工作项目是指建设项目从规划研究、立项申请到项目开工前阶段的重点项目。
2.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包含政府性投资或社会投资项目;其中申报省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可争取省前期工作经费支持,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0亿元,按计划可争取在2026年上半年开工并分阶段给予支持。
3.明确项目实施主体、资金来源、(拟)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当前工作进度等。
(二)储备重点
1.聚焦国、省、市“十四五”规划收官和“十五五”规划布局;聚焦“项目大谋划、谋划大项目”行动;聚焦“两重”“两新”政策储备项目。
2.突出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社会民生、产业发展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
三、申报程序及申报要求
(一)认真组织。重大前期项目及2025年度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以项目责任单位为主体。各相关单位必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以确保项目申报(储备)的准确、真实、完整。
(二)调查摸底。各相关单位要迅速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所辖(分管)区域、行业、部门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重大前期项目储备务必按要求及重点上报,2025年重点项目务必按立项或可研文本精简填报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客观填报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科学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对照项目申报条件筛选、申报,原则上乡镇只申报社会投资项目,政府性投资项目(包括获得国、省资金支持的项目)由经开区、相关县直单位和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填报,且须落实资金来源,并能纳入来年财政预算。
(三)报送要求。
请按照附件的格式要求,填写项目申报、储备表,申报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园区类乡镇申报重点项目不低于4个、工业类乡镇3个、农业类乡镇2个,天易经开区和县直部门符合条件的项目应报尽报。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请于2024年11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扫描件和电子文档报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县发改局405室)。(联系人:卢金石,手机:15898582618,邮箱:314291775@qq.com)
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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