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湘潭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潭县安发〔2024〕2号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4-03-20 10:07

天易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湘潭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湘潭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湘潭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省、市、县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国家、省、市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事故风险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坚决压减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双下降”,实现“两坚决两确保”目标,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任务分工

  县安委会负责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针对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其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查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请政府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科技兴安、行业推动、宣教引导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打非治违”、驻点督导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地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县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县委、县政府已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既定安排部署持续推进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深化专项整治。持续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及校车动态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非法营运、非法载人,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拖拉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加快推动农村道路安防工程和交通事故多发易发路段路口整治,严格低速电动车、变型拖拉机、“大吨小标”等非法非标车辆源头治理,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严防“马路市场”反弹回潮、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戴盔等;积极配合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加强国省干道建设、运维安全管理(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牵头负责)。持续巩固冬春消防安全整治成果,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厂房仓储、冻库、劳动密集型企业、医院养老机构、学校及教培机构等高风险场所,以及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多合一”等低设防区域,突出整治违规动火动焊、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仿真绿植装饰装修、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堵塞消防车通道、使用醇基燃料、违规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保温材料等问题隐患(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全面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督促加强燃气企业市场准入及事中事后监管,开展燃气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推动液化石油气企业整合改革,加强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全链条安全管理,深入开展燃气领域打非治违行动,依法整治餐饮场所违法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工业气体等行为,提升城镇燃气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县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持续深化建筑施工、居民自建房安全整治,突出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起重机械、长大隧道桥梁等重点部位,推动有关部门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监管,全面排查整改既有房屋问题隐患,着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县住建局牵头负责)。持续推进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紧盯高陡边坡、排土场和其他隐患边坡等重大风险,紧盯爆破安全、采掘施工、运输作业等关键环节,紧盯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门店储存、运输、销售、信息登记等重点环节,加强安全巡查,及时排查管控风险隐患;压实基层打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盗采矿山资源、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等行为(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分别按照职责牵头负责)。持续加强工贸企业和危险化学品治理,突出硝化、氯化、重氮化、氟化、过氧化等危险化工工艺,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高风险领域,突出煤气、喷涂、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场所,突出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动火、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活动,全面开展机械、铝加工和涉爆粉尘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清零”回头看行动,确保重大事故隐患100%清零”(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持续抓好特种设备、农机、水利、电力、民爆、学生和校园、体育、旅游、仓储物流、再生资源回收等重点方面的集中治理行动,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教育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商务局等分别按照职责牵头负责)。

  (二)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2.强化源头管控。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产业园区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实施差别化政策,严格产业准入,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严禁被淘汰的落后不安全产能落户和进园入区。对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不达安全标准的不能许可和开工,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安全设计诊断等要求,严禁“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违规审批、强行上马造成事故的,实行终身追责。对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整治,严防因弄虚作假导致企业带病闯关形成源头隐患。针对生产、仓库分租、转租形成的“园中园”“厂中厂”现象要从严把关,对擅自改变场所使用性质,消防设施、平面布局不符合要求,未经消防审验投入使用的,不准生产经营。(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天易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隐患排查整治。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多措并举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宣贯,切实提高企业员工、广大群众识别判定与处置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能力。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至少每季度带队检查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全面推行专家诊查、行业互查、企业自查、曝光问题“三查一曝光”硬举措,探索开展行业标杆企业隐患排查帮扶活动,建立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全覆盖排查、“零放过”整改,做到风险有效管控。鼓励支持产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指导帮扶企业建设安全管理体系和排查整治隐患问题;督促指导企业自查自改安全隐患,对企业自主排查发现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且能限期整改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管控安全风险的一律不予行政处罚;对不主动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而被监督检查发现的一律从重处罚(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天易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4.强化隐患闭环管理。按照“三管三必须”和“业务相近”“管合法也要管非法”的要求,全面深入开展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全面推广运用全国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高危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主管和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一单四制”实行闭环管理,确保100%按期整改到位(县安委办及各专业安委办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天易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三)持续强化打非治违和监管执法

  5.强力打非治违。严格落实基层“打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违法盗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经营、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违规电气焊、油气管道乱挖乱钻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警示曝光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联合惩戒、责任倒查等措施,强化“一案双罚”“行刑衔接”,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对发生典型事故的,一追到底,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一律倒查责任(天易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监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严格监管执法。继续深化“强执法防事故”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统筹推动重点监管部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激励各地加大监管力度。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方式深入推进精准严格执法,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乡镇、职能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严格落实职业禁入措施。2024年底前,贯彻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裁量基准,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天易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举报奖励。推动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健全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切实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从业人员积极举报重大隐患,及时发现纠治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构筑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人民防线(天易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及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按照规定推动乡镇应急站和消防所一体化建设,综合统筹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乡镇和产业园区、风景区等应当依法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强化工作保障。全面加强乡镇应急消防救援站建设,探索推动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着力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水平。加强乡镇“两站两员”队伍建设,夯实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天易经开区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9.增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三年内对全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一轮集中培训,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业务能力,注重提高乡镇人民政府委托(授权)或法律赋权执法水平。2024年底前,县安委办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和应急救援质效。组织对拟上市后备重点企业和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辅助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天易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

  10.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依法加强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依法依规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企业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管理,切实强化高风险作业现场管理,规模以上企业和高危企业落实“双重预防”、“一会三卡”制度覆盖率达100%。持续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切实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三方管理及工伤保险预防服务的作用,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天易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11.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大力推动选树一批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标杆企业单位,落实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县应急管理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天易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组织落实)。

  (五)持续推进科技兴安

  12.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北斗应用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丰富监测预警手段,增强风险感知、自动预警能力,加快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持续加大重大危险源、非煤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铝加工、粉尘涉爆、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铝加工、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到2026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突出城市运行安全防范,聚焦建筑施工与在建工程、消防、燃气、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及重大活动、文化旅游场所、城市内涝、园区企业等九大领域,加强源头防范、分级管控风险、

  全面整治隐患、提升应急能力,带动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天易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行政审批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推广运用先进装备。在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时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明确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技术设备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非煤矿山、危化品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贯彻落实强制性标准,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工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天易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安全工程治理。大力推进安全设施补短板,完成森林防火基础能力提升两年行动,开展城市消防站建设两年行动,深入实施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攻坚消薄行动,继续推动水库大坝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社会道口升级达标改造工程治理、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等行动。加强“两客一危”车辆智能监控、不停车治超以及水上视频监控。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天易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县消防救援支队、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市监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

  15.集中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落实“省委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教育培训同步模式,集中开展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非煤矿山、危化、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医院、学校、养老服务、儿童保护、残疾人服务等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各乡镇及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推动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天易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文旅广体局、县商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持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16.强化高危行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推动危化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加强设备配备和设施建设,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及时上报上级部门清退。依托全国统一的“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对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分级分行业组织安全管理能力抽考(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17.提升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质量。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准入机制,实行动态调整退出,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协调管理,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严格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天易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8.提升从业人员应急疏散能力。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天易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持续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19.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加强安全警示教育,推动在县级以上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典型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片,汲取事故教训。加快建设一批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阵地,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天易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办及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积极开展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县、示范乡镇、市级安全发展示范乡镇和国省级综合减灾示范村(社区)创建。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校园”、“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县安委办和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湘潭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推动、督促、指导、考核工作。天易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属地、部门、企业、个人安全责任。全面规范并建立县、乡两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平台作用,综合运用建议函、交办函、批评通报、警示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手段,切实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

  (二)加大安全投入。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整合现有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信息化建设、科技推广等专项资金,采取财政保障、按规定从工伤保险统筹资金和安全生产责任险中提取事故预防费用等办法,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天易经开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提足用好安全费用,保障安全资金投入,全面改善本质安全。

  (三)严格依法治安。天易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要认真制定实施监督检查计划,确保“重点企业全覆盖,一般企业样本全覆盖”,坚决克服重复检查、低效检查、多头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积极推动专项整治、举报控告、上级交办等工作落实,坚决摒弃“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相关标准,因地制宜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设。

  (四)落实正向激励。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重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优先提拔晋升,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县安委办及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关措施,把推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年度计划重要内容全力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并依照规定开展评先评优、通报表扬等工作。

  (五)强化考核巡查。县安委会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重点,拉开考核梯次,提请县委、县政府,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县安委会办公室要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重点,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巡查,每季度通报一次全县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天易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建立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严格问责问效,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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