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潭县委关于庞果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潭县干〔2025〕53号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5-06-01 14:21
各乡镇党委,天易经开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
经县委研究同意:
庞果同志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兼);
阳可夫同志任杨嘉桥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免去其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李武同志任分水乡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锦石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彭利红同志任易俗河镇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县人大常委会四级调研员职级;
王硕同志任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三级主任科员、二级监察官;
免去陈敏君同志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徐湘琼同志任县委办公室(县档案局)副主任(分管日常工作)、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人大常委会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武同志任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部长(兼);
唐慧超同志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县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曾金华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天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李哲同志的湘潭天易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职务;
许帅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审计局党组成员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杨庆丰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锋同志任县信访局党组副书记、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锦石乡党委副书记、委员、政法委员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新军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县信访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李荆同志任县商务局党委委员;
王大洪同志任县商务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商务局党委委员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肖和平同志任县政协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县政协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方金平同志任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编纂室)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天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亮亮同志任县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编纂室)副主任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曾正芳同志任县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赵庆武同志任县计划生育协会党组书记、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何雨陈同志任天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级主任科员;
谭泽义同志任天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天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龚志刚同志的天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隆济君同志的县财政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胡厚浪同志任湘潭天易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免去其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校委主任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湘潭县委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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