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湘潭县第六届房地产交易博览会的通知 潭县政办函〔2025〕6号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5-06-05 11:0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天易经开区各局室,县属和驻县各企事业单位:

  《湘潭县“一窗受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落实。

  湘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4日

  湘潭县“一窗受理”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质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湖南强基提能攻坚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5〕16号)和《湘潭市数据局关于印发〈湘潭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政务事项扩面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潭数据发〔2025〕1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一窗受理”改革,切实解决服务分散、效率不高、标准不一、行政成本高等突出问题,着力构建高效便捷、集成共享、利企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按照“审批只进一扇门、一个股室管审批、一枚印章管审批”原则和“三集中三到位”要求,2025年6月底前,县本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部入驻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政务中心);9月底前,所有进驻县政务中心窗口的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和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七类)均能够高效便捷办理,并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受理;省级确定的第一批20项“一窗受理”事项正常办理;“分领域综合窗口”根据改革推进情况,逐步向“无差别综合窗口”转变。

  二、重点任务

  (一)审批股室入驻。已设立审批服务股的单位要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将本单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归集至审批服务股统一办理,审批服务股整体入驻县政务中心,承担审批、协调及督办等职责。各有关单位要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并建立用章制度,加强受理、审核、签批全流程闭环管理。

  (二)完善事项进驻。县直相关单位除涉密涉敏和因场地受限的事项外,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全进”的原则,统一进驻县政务中心集中办理(详见附件2)。审批服务中除听证论证等特殊环节可不进驻政务大厅外,其他环节不得“体外循环”。

  (三)优化窗口设置。进一步整合优化窗口布局,在大厅设置“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和“分领域综合受理窗口”,实行“4+8”(4个分厅和8个专区)管理模式。根据实际情况,在专区共设立6个“一窗受理”综合窗口,配套打造虚拟办事窗口、“政务小莲”直播等特色服务场景。

  (四)推进系统完善。依托全省“一网通办”平台,结合“虚拟窗口”建设,推动DeepSeek大模型本地化部署,建设智能导办、智能咨询系统,完善“一窗受理”功能,将政务服务事项纳入“虚拟窗口”,搭建线上线下桥梁。持续优化政务直播模式,全力打造政策发布新平台、咨询导办新渠道、企群办事新窗口。积极开展帮办代办,通过综合窗口对外提供新服务模式,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

  (五)补充窗口人员力量。各进驻单位要加强窗口人员力量保障,会同县数据局对选配的政务服务人员进行全流程培训,督促其互学业务、互为AB岗,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政务服务人员职业化发展,支持窗口前台人员、咨询导办人员及帮办代办人员取得“政务服务综合办事员”职业资格认定、定岗晋级。

  (六)完善体制机制。根据《湘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潭县政办发〔2022〕6号)加强对事项、窗口及人员、运行、监督等方面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县数据局要牵头会同相关单位,根据《湖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5版)》建立统一的事项编码、受理要件、审查标准体系,细化受理流程、材料流转、联合审批等操作标准。相关单位要制定《综合窗口运行细则》《跨部门业务协同规程》等专项制度,完善综合窗口受理、处理结果登记、前后台工作责任等管理制度。

  三、实施步骤

  (一)事项梳理阶段(2025年5月)。县直各有关单位按照最小颗粒度拆分政务服务事项,明确每个事项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示范文本、审查要点、专业名词、常见问题解答等内容,精准编制办事指南,方便“一窗受理”综合窗口统一受理。

  (二)事项进驻和人员选配阶段(2025年6月)。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县管理部等单位的事项进驻县政务中心。设立了审批服务股的单位完成审批服务职能的集中,未集中的将受理、协调、督办等权限赋予审批服务股,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并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县政务中心各进驻单位与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签订《受理初审授权委托书》,明确事项范围、权限边界及责任划分。根据进驻事项和办件数量,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安排进驻人员(详见附件3),在县政务中心增设“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各进驻单位(除委托授权“无差别综合窗口”受理业务的单位外)应至少选派2名综合窗口专职人员,选配的人员需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注重仪容仪态。

  (三)系统完善试运行阶段(2025年7—8月)。县数据局完善“一网通办”事项配置及“一窗受理”平台受理功能,完成智能导办、智能咨询、“虚拟窗口”等系统平台的开发建设并上线运行,广泛收集企业、群众和工作人员反馈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升级,加强系统运行日常管理。

  (四)总结推广阶段(2025年11月)。总结政务服务“一窗受理”改革的主要做法,形成“莲乡经验”并向国、省级政务服务部门、主流媒体宣传推介。

  四、工作要求

  成立湘潭县“一窗受理”改革工作专班(详见附件1),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必要的人员、经费保障。改革工作由县数据局牵头,相关单位要支持配合,明确分管负责人、承办股室和具体经办人员,确保改革工作衔接顺畅、推进有力。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宣传引导,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以企业、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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