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九部门关于印发《湘潭市“十四五” 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3-05-19 15:57
潭发改社会〔2023〕176号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九部门
关于印发《湘潭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湘潭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湘潭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湘潭市委宣传部
湘潭市教育局 湘潭市财政局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 湘潭市民政局
湘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湘潭市司法局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湘潭市商务局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
湘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湘潭市统计局
湘潭市公安局 湘潭市残疾人联合会
湘潭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
湘潭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
序 言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提高发展平衡性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推动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公共服务是政府为满足公民生存和发展需要,运用法定权利和公共资源,面向全体公民或特定群体,组织协调或直接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从服务供给的权责分类来看,公共服务包括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两大类。其中,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由政府承担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主要责任,引导市场主体和公益性社会机构补充供给。与国家《“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相对应,本规划中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涵盖了义务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基本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7个方面内容;非基本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民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所必须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政府通过支持公益性社会机构或市场主体,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推动重点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发展,实现大多数公民以可承受价格付费享有,主要涵盖了普惠托育、普惠养老、学前教育、县域高中、优质医疗、住房改善等6个方面内容;此外,为满足公民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一些完全由市场供给、居民付费享有的生活服务,可以作为公共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政府主要负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相关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做好生活服务与公共服务衔接配合,主要涵盖了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增效、养老服务优质多元、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智慧广电创新发展、体育服务加快发展、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等6个方面内容。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与生活服务之间的边界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公共服务体系的范围、水平和质量都将稳步有序提升。
本规划依据《湖南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要求编制,系统分析了我市公共服务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提出了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了保障措施和责任分工,是“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推进全市公共服务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规划期限至202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我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深化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优化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促进公共服务质量和效能不断提升,为“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开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一节 发展基础
1.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更加均衡优质。“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筹措资金近3亿元用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各阶段教育均衡稳步推进,全市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88%(超国家标准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0.32%,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普惠率)90.7%,超国家标准10.7%;全市5个县市区全部建成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入学率达100%,同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同城待遇保障且100%安排就读;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8.8%,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
2.健康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十三五”以来,全市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日益增强,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率达到98%以上,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率达10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以上;“三医联动”改革成效显现,在全省率先进行以组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为主要内容的县乡村一体化改革;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2016年我市获评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通过复评,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和中医专科联盟建设进一步加强,优质中医药资源有效下沉;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进一步加强,获批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
3.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十三五”以来,就业局势总体稳定、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质量逐步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平稳,全市城镇累计新增就业28万人,累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万人,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目标范围内;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9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3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41万人,失业保险标准从最低工资标准的85%提高到90%,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75元/月增加到113元/月,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始终保持100%。
4.社会兜底和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三五”时期,全面建立“8+1”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救助资金年平均达到4.04亿元,14万多名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低保保障标准历经4次提标,城市低保标准和补差较“十二五”末分别提高38%和38%,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差分别提高41%和141%,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提高82%;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实现全覆盖;全市共有公办养老机构68所(其中农村敬老院61所)、民办养老机构 51 所,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全覆盖,养老床位总量高达23581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8.1张;我市先后获批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市、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市、居家与社区养老试点市等国家养老改革试点,“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在全国推广,亲子房、适老化改造、喘息照护模式等率先推进。
5.公共文旅广电服务更加健全。“十三五”期间,不断提高文体公共服务效能,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全市建成市有三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县有两馆(文化馆和图书馆)、乡有一站(文化站)、村(社区)有一室(文化活动室)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全域旅游快速发展,积极举办红色国际马拉松赛、“中国出了个毛泽东”等活动,培育韶山全国党性教育现场教学基地;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100%,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100%。全市建有体育场地7157个,其中,体育馆21座,运动场481个,游泳池41个,各种训练房267个,全市人均健身场地面积1.8平方米。
6.基本市政服务供给能力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以智能电网综合工程建设为重点,加大“三型两网”建设力度,公用变电站共12座,电网线路总长度达11375.574千米,同时燃气储配设施已全面覆盖湘潭市城区、各县市区主城区以及部分农村地区,累计敷设燃气管道2200公里,安装燃气户数超过30万,工商户近6600家,城区气化率超过98%;有138处公共自行车站点实现了与公交车站点的接驳;双马垃圾场完成了整改配套工程临时过渡场续建项目和临时过渡场应急扩容项目,完成投资9512万元,新增有效库容197.35万立方米;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质提档,完成并投入使用新(重)建公厕64座(其中环保公厕25座),提质改造公厕249座次,全市公厕总量达343座(含流动汽车公厕8座);建成地下综合管廊27.513公里,完成24条黑臭水体基础治理,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22个,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4%,湘江湘潭段水质常年稳定在Ⅱ类。
7.基本公共安全服务保障扎实有力。“十三五”期间,工业产品、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8.7%、97.4%、96.1%,蔬菜、禽畜产品等农产品省市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率达到100%,建筑工程新开工项目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质量投诉办结率达到100%;水利工程方面完成61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更新改造11处防洪排涝骨干工程、16个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以及5个大中型罐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100%;交通工程方面开展干线公路项目建设共24个359公里,项目质量安全状况良好;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开展湘江污染防治“一号”工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为优,市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
第二节 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实现第一个100年奋斗目标后承上启下的首个5年,是迈向第二个100年历史使命吹响冲锋号的筑基5年,是湘潭市“创新路、破险阻,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的关键5年,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1.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深刻变化。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更加向往,对优质服务更加期待。
2.新技术革命带来了产业升级新动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不断催生公共服务的新手段、新场景、新样态,促进了公共服务向多元化、精细化、个性化发展,使公共服务开始有能力触及更多的社会领域和更细的需求角度。
3.湘潭社会发展处于“十四五”重要战略机遇期。长株潭都市圈是继南京、福州、成都后,第4个被国家发改委批复的都市圈,同时“长株潭都市圈”也被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同年,湖南省政府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强省会”战略,“强省会”战略既是强长沙,也是强湖南发展的核心增长极“长株潭都市圈”,“强省会”战略和“长株潭都市圈”将作为一个整体联动的系统工程共同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湘潭市作为长株潭重要一级,能够优先发挥政策动能、充分调度各级资源、坚持加强协调联动、紧密开展经济活动,推动城市能级提升、发展方式变革、治理体系重塑、生活品质提升,实现巩固全市区域中心城市地位、带动全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全市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4.人口结构变化对公共服务供给提出新要求。截至2020年底,全市常住人口272.6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59.79万,较2016年增加5.88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1.93%,超过全国18.7%的比例;3岁及以下婴幼儿7.52万,较2016年减少了2.94万,占全市总人口2.76 %,已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在“十四五”期间,全市人口老龄化程度将进一步加深,劳动年龄人口将持续下降,社会抚养比持续上升,家庭养老育幼压力持续攀升,围绕“一老一小”展开的公共服务需求将保持增长趋势,养老服务、医疗保健、托育服务、学前教育等公共服务亟需加大供给力度,以达到与人口年龄结构、群体结构、空间结构等相匹配的状态。
5.需求层次提升对公共服务财政平衡带来新挑战。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能够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的经济和物质基础。但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已经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从“保基本兜底服务”向“全生命周期服务”转型,更加迫切期盼优质化、个性化、多样化的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目前疫情影响仍未消退、全球经济激烈震荡、区域矛盾冲突不断,同时国内改革进入深水期、社会矛盾集中显现,财政支出用于加大基层保障存在一定压力,财政收支持续处于紧平衡的状态运作,要求必须重视探索公共服务供给新路径,保障服务提质增效、更可持续。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三牛”精神,大干、快干、抓紧干、拼命干,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建设“四区一地一圈一强”、奋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湘潭的磅礴力量,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推进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加快构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高质量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和政府主导。加强党的建设,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牢牢把握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主导作用,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
2.坚持补齐民生短板。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社区和困难群体倾斜力度,把更多的人才、技术引向基层本公共服务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高供给质量,提升供给能力,政府切实履行基本职责,积极而为,促进资源共建共享,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
3.坚持推进提质增效。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市场监督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调整供给结构,提高供给质量、提升供给能力,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4.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政府切实履行保基本职责积极而为,立足湘潭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总体趋势,在公共财政可持续基础上,制定分阶段、分领域、分区域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推动需求端与供给端精准匹配和对接,确保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发展中稳步提升、不断完善。
第三节 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5年,初步形成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公共服务数字化体系健全,形成一批系统性、突破性、标志性、示范性公共服务成果,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更加规范完善。制定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明确服务项目和保障标准;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设施标准、服务标准进一步完善,社会政策统筹衔接,基本公共服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明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布局与城市区域功能和人口分布协调性明显提升,城乡、区域、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升,服务水平趋于一致。
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持续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结构性供给不足得到有效缓解。服务更加便捷、智慧,服务供给与需求对接更加精准,自助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服务资源共享更加普遍。
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更加多元。社会资本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踊跃,公益性社会组织加快发展,志愿服务更加普及,共建共享的多元化供给体系基本形成。
2.具体指标
表1 “十四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幼有所育 |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3.5 |
≥4.5 |
预期性 |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覆盖率 |
—— |
应保尽保 |
约束性 |
|
学有所教 |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
88% |
92% |
预期性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8.5% |
99.5% |
约束性 |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98% |
99% |
预期性 |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0.6 |
11.2 |
约束性 |
|
劳有所得 |
参加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万人次)* |
—— |
20 |
预期性 |
病有所医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9.2 |
79.65 |
预期性 |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1 |
3.3 |
预期性 |
|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人) |
4.01 |
4.05 |
预期性 |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 |
稳定在95以上 |
预期性 |
|
老有所养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54.2% |
≥60% |
约束性 |
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 |
100% |
约束性 |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3.1 |
95% |
预期性 |
|
养老服务床位总量(万张) |
2.36 |
预期性 |
||
住有所居 |
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 |
—— |
应保尽保 |
约束性 |
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率 |
—— |
应保尽保 |
预期性 |
|
城镇棚户区改造完成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弱有所扶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 |
—— |
不低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 |
预期性 |
|
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 |
—— |
75% |
预期性 |
|
文体服务保障 |
人均接受文化场馆服务次数 |
0.97 |
预期性 |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
1.8 |
2.2 |
预期性 |
|
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方米) |
40 |
43 |
预期性 |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落实省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围绕《湖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的民生保障目标,提供80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2.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
义务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和教师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和分配办法。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实施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提高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推进“教、管、学、研、培、评”教育数字化建设。科学规划建设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配套建设城镇新区标准化优质学校。推进集团化办学,推动中心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协同发展,城区优质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每个乡镇建设标准化初中和小学各1所,岳塘区建成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就业社保。落实《湖南省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4年)》,继续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深入实施“311”就业服务行动。健全农民工就业工作体系,畅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渠道。推动高质量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吸引农民工等自主创业。统筹规划建设“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推行企业年金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工伤保险制度。完善各项基金安全监管制度,提高社会保险内控执行力,坚决守住基金安全底线。
医疗卫生。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和实用技能培训。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做好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和控制。依托医共体平台,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搭建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按照国省要求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推动各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设置中医药科室,推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提质升级。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实施名中医打造工程,积极引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加快市本级及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健康医疗”行动计划。建立健全跨区域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协作机制。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开展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试点。完善责任均衡的多元筹资机制,均衡个人、用人单位和政府三方筹资责任,健全完善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全市统一的DRG付费体系。完善全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调机制,健全重大疫情救治机制体制。
养老服务。实施农村养老体系化服务工程,农村普遍建立覆盖县、乡镇、村、组的四级养老服务网络,不低于60%的乡镇(街道)建有1所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机构(中心)。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公办养老机构一律纳入“保基本”范围,提质改造乡镇敬老院。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摸底调查,对符合城乡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做到应养尽养,特困老年人探访率100%。探索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建立市、县、机构分级分类养老培训模式,壮大养老护理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为老志愿服务队伍。实施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对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对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完善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深化推进全国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大力发展互助养老,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导的老年人护理互助金制度。
住房保障。加大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实现应保尽保,逐步放宽住房保障准入条件,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统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大力推进以‘美好社区’为单元的老旧小区改造,建设绿色完整社区,推进棚户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等更新改造。继续实施低收入六类人群的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农村住房抗震改造试点。
文化体育。全面推动建成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市州有四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和博物馆)、县有两馆(文化馆和图书馆)、乡有一站(文化站)、村(社区)有一室(文化活动室)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公共数字化文化服务品牌建设。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深化广电与科技融合,加快智慧广电传播体系升级,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建设,推进和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加强广播电视监听监看体系建设。推进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统筹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布局,提质现有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农村社区“30分钟健身圈”。优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理,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力争100%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体育设施全覆盖,争取45%以上乡镇(街道)建有小型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或多功能运动场,积极推进社区智慧健身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新图书馆、湘潭大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建设。
社会服务。完善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福康工程”。完善精神卫生福利制度,探索建立集中照护服务和社会化照护服务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深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改革,完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制度,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设施建设。加快补齐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优化殡葬资源配置,加强殡葬基础建设。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推动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功能提升,推进儿童福利服务设施提质改造。完善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建立健全市、县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等四级关爱保护网络,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完成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提升市、县光荣院等建设和服务水平。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精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新型大社会救助体系。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每个城乡社区建成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协助做好相关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创建平安社区,开展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服务,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第二节 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1.扩大普惠托育供给。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提升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一批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依托社区、幼儿园、妇幼保健机构等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办托育服务设施。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有效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制定完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依托社区力量提供集中托育、育儿指导、养护培训等服务,加强对婴幼儿身心健康、社会交往、认知水平等早期发展干预。推进“医育结合”,鼓励托育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和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等普惠性服务。推进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按托育服务规范开设托幼班。支持农村社区新建或利用限制乡村公共服务设施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孕产保健、新生儿访视和婴幼儿定期健康检查,加强婴幼儿发育监测和筛查评估。探索开展0-3岁婴幼儿照护宣传和监督服务工作,提高优生优育水平。
2.推动普惠养老发展。持续推进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在城镇化地区全面构建养老服务“一刻钟”服务圈,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动床边有陪护,身边有照料,周边有服务。建立县、乡、村、组四级农村养老服务体系,重点打造“一县一体系一品牌”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建立村(社区)养老互助金制度,实现留守老人定期巡防全覆盖。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导的老年人护理互助金制度,引导社会养老互助。支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普惠养老项目。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营体制改革,支持公办民营、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等多种运营形式。支持参与养老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业壮大产业集团,发展壮大国有企业“六颐院”,打造湘潭医养结合龙头养老企业,鼓励走股份合作、品牌输出道路。按照“一区一点”模式,快速实现养老机构的品牌化、标准化的连锁经营或托管经营。
3.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推进公办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扩大城镇公办幼儿园办园规模,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利用富余资源增加托育服务供给。推进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建设,支持乡镇和村委会利用闲置学校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幼儿园。严格规范幼儿园收费项目,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常规性全覆盖督导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坚决取缔无证幼儿园,杜绝学前教育“小学化”,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4.加强县域高中建设。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支持县市区建设优质特色高中,鼓励普通高中实现多样化发展。推广集团办学模式,打造“紧密型”教育集团,实现高中学校城乡结对帮扶全覆盖。建设好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统筹推进国家、省、市、县、校五级培训,加大对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等内容培训,提高办学水平。加强高中职业发展规划教育。
5.均衡发展优质医疗。做好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有序促进“一院多区”发展,积极发展专科医院,扩大社会办医规模。积极申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以差异化、错位化发展为导向,加强呼吸、消化、感染、心脑血管、肿瘤、儿童、康复、口腔、精神卫生等重点专科(学科)及医学中心建设。打造一批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突出、高端人才聚集、科研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超、辐射效应明显的高水平医院。强化县级医院的骨干支撑和城乡纽带作用,推进县级重点专科和专病中心建设,有效承担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等任务。支持长株潭三市高水平医院来潭设立分院、分中心并实现同质化。构建长株潭医疗联合体,推进血液供给、医疗急救服务等资源互享互惠,建立重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检验检测、集中救治、应急救援、物资调用协同机制,提升应急处理能力。鼓励支持高水平医学专家在长株潭三市大型综合医院合理流动。努力建成高水平的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的人才培养基地和高水准的科研创新与转化平台。
6.加快住房条件改善。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多元化、专业化、市场化。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和公租房租赁补贴,逐步加大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力度。坚持市场化运作,通过多渠道筹集人才公寓作为人才的租赁型周转住房。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确保单位依法缴存,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及时调整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保障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
第三节 推动生活服务高质量发展
1.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增效。支持养老机构按规定开办医疗机构,开展老年病、康复、护理、中医和安宁疗护等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医养融合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床位闲置较多的一、二级医院转型医养结合机构。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探索智慧养老、互助性养老等模式。推动健康产业全链条的整合和完善。积极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融合,催生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鼓励社会力量探索开展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积极培育医疗服务新业态。促进医疗与旅游融合,发展健康旅游产业,培育健康旅游消费市场。加强中药新药研发,加快诊疗产品、医疗器械、康复辅助器具等系列新产品开发与市场化。
2.养老服务优质多元。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推进养老企业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和集聚区。优化社会力量办养老的环境,进一步完善促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相关政策,从用地、人力资源、财政、金融、保险等多方面加大对社会力量办养老的扶持。重点引进发展适老化的康复辅具、智能穿戴设备、服务型机器人与无障碍科技产品。持续深入推进全国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服务工作。
3.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实施“文化+”战略,推动“文化+农业”“文化+工业”“文化+金融”多行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文旅广体IP。推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红色旅游目的地建设。加快建设昭山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深化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打造文旅品牌,提升文旅服务质量。实施亮化工程,打造夜间景观,开发演绎等夜游项目,打造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推进水上旅游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文物游、博物馆游、非遗文化体验游、艺术欣赏游、影视游等,打造工业研学旅行基地。建设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激发国有文艺院团内生动力。大力推动毛泽东思想、湖湘文化和其他本土优秀文化研究。
4.智慧广电创新发展。深化广电与科技融合,加快智慧广电传播体系升级,构建广播电视媒体生态、内容形态和产业形态新格局。坚持一体化发展,坚持移动优先,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打造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成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推动智慧广电参与数字政府、数字乡村建设。
5.体育服务加快发展。大力开展健身走(跑)、广播体操、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操等健身活动。积极培育网球、攀岩、电子竞技、轮滑等健身休闲体育运动项目。大力推广武术、太极拳、龙舟、舞龙舞狮等传统体育运动项目。鼓励各体育社会组织主办或承办各专项体育赛事。鼓励和扶持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相结合的马拉松、龙舟、武术、冬泳等全民健身活动。规范社会体育组织,建立有序的社会体育俱乐部竞赛、训练和培训体系。积极培育体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6.家政服务提质扩容。持续深入推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通过组织实施行动计划,健全家政人才培训体系,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着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实现家政服务实训能力全覆盖,推动服务标准化和家政进社区,加强家政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居民就近享有便捷服务,提升家政服务规范化水平,培育一批家政服务领跑企业、家政服务领跑社区、家政服务领跑学校,促进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促进家政服务业质量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各个阶段、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市级层面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对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重大事项的协调力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受益面广、关注度高的重点项目纳入市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形成系统谋划与阶段重点相结合的规划落实机制。市相关部门要做好行业发展规划与本规划的有效衔接,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安排,推动本领域建设目标、工作措施和清单项目的有效落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强化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推动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第二节 完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1.加大公共财政支出力度。建立以基本公共服务为导向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将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纳入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根据实际需求和财力情况,按轻重缓急分层次予以保障,确保民生投入,保住基本、兜住底线,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
2.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积极调整财政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增加教育、医疗、卫生防疫、应急管理、社会养老以及农村及落后地区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满足需求最迫切、供给最薄弱领域的公共服务。
3.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综合运用税收、财政贴息、信用担保、政府采购等多种手段,积极引导社会机构和资金参与提供民生产品,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机制灵活、政策激励”的民生投入保障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综合利用债券、保险、信贷、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为社会领域公共服务项目投融资提供支持。统筹资金预算、项目安排和重大工程,解决重复补贴、多头管理、政策优惠“碎片化”等问题,确保更加精准到位的投入产出。
第三节 优化产品供给准入机制
1.深化改革扩大市场准入。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公平开放基本公共服务准入,针对市场化机制缺位、薄弱的公共服务领域,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机构参与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供给格局。
2.加强政企社紧密合作。创新服务供给方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建立民生产品和公共服务供应商制度,推广特许经营、PPP 等模式,引导和调控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竞相参与,大力培育特色公共服务机构集群。
3.健全服务供给决策机制。构建公众对民生产品和公共服务需求的均衡利益表达机制,细化社会民生短板和弱项需求测算,实现对产品种类、服务范围、标准要求的动态调整,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结构,增强群众享受服务的选择权和灵活性。
第四节 强化专业人才支撑机制
1.加强人才培养培训。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开设相关学科专业,大力培养发展紧缺人才,专项定制公共教育、医疗健康、卫生防疫、文化体育等专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扩大专业服务和管理人才队伍规模。
2.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建立区域紧缺专业人才目录制度,指导人才招录、进编申报、政策扶持等工作,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大力培育引进社会领域和公共服务高层次人才,完善工资待遇、职称评定、职业发展等激励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尤其是教育卫生领域学科领航人才、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探索公办与非公办机构在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实现人才利用最大化。
3.提升基层专业能力。健全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推进定岗定向培养。完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路径,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相结合的投入机制,鼓励公共服务人才、社会工作者参加高层次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并给予政策补贴。
第五节 健全监测评估机制
健全市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监测制度,完善监测体系和实施办法。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跟踪分析,实行定期评估、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全面加强绩效考核与督导评估,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公共服务的绩效、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价。适时开展对本规划的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附表:落实《湖南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重点任务分工
附表
落实《湘潭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重点任务分工
公共服务 |
重点任务 |
责任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
基本公共服务 |
义务教育 |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
就业社保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
|
医疗卫生 |
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
|
养老服务 |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
|
住房保障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
|
文化体育 |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
|
社会服务 |
市残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
|
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 |
扩大普惠托育供给 |
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
推动普惠养老发展 |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
|
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
|
加强县域高中建设 |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
|
均衡发展优质医疗 |
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
|
加快住房条件改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
|
生活服务 |
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增效 |
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
养老服务优质多元 |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
|
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
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
|
智慧广电创新发展 |
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
|
体育服务加快发展 |
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
|
家政服务提质扩容 |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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