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超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加工槟榔300吨、年产口嚼葛根50吨建设项目(及排污口论证)审批决定公示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5-05-30 09: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30日我局对湖南超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加工槟榔300吨、年产口嚼葛根5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06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1-57336153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政务服务股)

  传真:0731-57880012

  通讯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邮编:4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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