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湘潭市2023年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要点》和《湘潭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3-03-27 10:2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和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湘潭市2023年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要点》和《湘潭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湘潭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湘潭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湘潭市2023年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四敢”要求,重点围绕“发展六仗”,着力开展“五大行动”,进一步推进“放管服”“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提质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擦亮“价值莲城”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建设现代化新湘潭提供强劲动力。

  一、围绕深化“湘易办”对接应用,开展数字政府建设提速行动

  (一)办好“湘易办”重点民生实事。以“湘易办”超级服务端为枢纽,打造全市移动政务服务体系,持续做好建设对接、推广应用工作。推广“湘易办”公众版,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及高频应用要按规范全量接入,打通用户体系,实现数据互通共享,确保服务事项“走得通”“办得好”,力争2023年底全市“湘易办”上线服务事项700项,集成可应用的电子证照种类超过80类,用户数突破120万。推动“湘易办”政务版在全市范围广泛应用,根据省标准规范,加快推进各级各部门已建非涉密办公系统和高频办公应用接入。(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中心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均为责任单位,以下不再列出)

  (二)持续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攻坚。建设完善市大数据总枢纽,按要求接入省大数据总枢纽,推进政务数据有序汇聚、共享和回流,实现数据汇聚、存储、共享、利用等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共享。实行政务信息系统清单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加强政务数据标准规范管理,按照《湖南省政务数据目录编制指南(试行)》《湖南省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等标准要求,组织各级各部门将履职过程中产生、采集和管理的政务数据进行全量编目。加强政务数据综合治理,建设完善数据资源库,构建高水平数据服务体系。(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中心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落实省级《年度常用电子证照制发汇聚清单》相关工作任务,提升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应用支撑能力,推进电子证照制发汇聚。扩大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实现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场景化应用,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开展全生命周期“一网通办”攻坚行动

  (四)进一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全生命周期事项落地。根据国省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个人、企业、项目三个全生命周期31个主题式、套餐式“一件事”落地,2023年底前实现办证、就业、婚姻、“身后”、企业用工、员工保障、政策兑现、融资服务、招投标、用地审批等10个主题式、套餐式场景应用“一网通办”。优化“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鼓励各级各部门拓展“一件事一次办”特色事项。(市行政审批局、各事项主管单位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应用部署全省线上线下统一受理系统,实现市域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升级完善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优化智能导办界面,强化智能搜索、智能分发、智能审批、智能推荐等业务功能,创新“扫码亮证”“一码通办”“无感通办”等应用场景。推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与政务服务移动端、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自助服务终端的深度融合。(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进一步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效能。贯彻落实国、省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部署要求,持续落实“跨省通办”任务清单。巩固与泛珠三角区域、“长江经济带”、湘赣边区域“跨省通办”合作成果,推动“跨省通办”向国内主要城市群、都市圈和区域拓展延伸。完善“跨省通办”事项标准和业务规则,以及常见问题解答知识库,为群众提供更加简单便捷、好办易办的服务。完善各级“跨省通办”窗口建设,建立健全收件、办理两地“跨省通办”窗口工作人员和后台审批人员协同联动机制,优化线下“跨省通办”服务。(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进一步提升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强对《湖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快政务大厅智能化建设,提升效能监管、应急处置能力。深化“综合一窗”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兜底机制改革,高标准打造“心连心走基层、面对面解难题”活动阵地。建立完善“清廉大厅”建设长效机制,营造清廉政务环境。推行政务大厅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窗口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服务明星”“党员先锋岗”“红旗窗口”等评比竞赛活动。(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推进政务营商环境提优行动

  (八)推动政务营商环境提质增效。瞄准国家标准、市场需求,体现时代特征、湘潭特色,进一步健全评价体系,优化政务营商环境评价,开展年底评比通报,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优。对“走解优”行动和营商环境“十个坚决”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看责任是否到位、问题是否解决、流程是否优化、长效机制是否建立,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破坏政务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扩大示范效应。(市行政审批局、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红黄牌”和“好差评”制度建设。推动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向基层延伸,实现省级以上园区全覆盖。推行“红黄牌”联动处置机制,开展个案追查与整改机制创新,对发牌量大和严重超时的“红牌”办件做到“每件必查、超时必究、出错必改”。完善“好差评”制度,提高“好差评”层级、事项、对象覆盖率和主动评价率。开展一揽子处置政务服务“差评”机制创新,将“好差评”工作与政务大厅投诉处理机制、“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设等有机融合,建立上下联动、分级处置、强化整改、追责问责的新型监管机制。(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12345热线企业群众诉求办理。深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呼即应”改革和“政企通”专席建设,做好人大代表向12345热线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推进“接诉即办”“即问即答”,完善“一站式服务”,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按照国省要求,厘清职责边界、强化对接应用、健全联动机制、优化能力建设,确保高效高质完成12345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平台对接联动工作。统筹并强化“市长信箱”、中国政府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人民网等网上群众诉求办理效能监管,提升问题解决率和群众满意度。(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加强监管事项清单数字化管理,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各行业专业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各领域监管数据的归集治理、共享分析和有效应用,完善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域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间的协同联动。运用非现场、物联感知、掌上移动、穿透式等新型监管手段,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政务公开,全过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方位做好解读回应,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打造湘潭政务公开品牌。(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升网上政府“政能量”。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功能和内容建设,并有序向“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延伸发布。深化集约化成果应用,积极开展政府网站服务场景创新。持续打造有影响力的政务新媒体,搭建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立体政务信息传播体系。2023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围绕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开展“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深化行动

  (十四)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强化全市“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制定年度改革重点任务,加强月调度、季通报、年督查,形成“落实闭环”。接续创新开展“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发布改革“榜单”,用好调度系统,完善“揭榜竞优”督导、评价、推广、应用机制,推介优秀改革案例,激发改革动能,提升改革实效。(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纵深推进重点领域审批制度创新。深化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用好用活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分阶段施工许可、联合验收等政策工具箱,持续在园区开展“多设合一、多审合一、技审分离”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联动机制保障重点项目前期审批提速提质;支持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行政务服务远程协助改革,探索“政务直播”“远程导办”服务;推进智能政务服务改革,探索打造元宇宙政务大厅,建立虚拟“云窗口”,试点推行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批服务;深化基层政务服务改革,探索基层“政务管家”模式,深入开展“湘伴走流程”,为基层企业群众提供兜底、便捷服务。(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巩固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成效,坚持“标准先行、信用兜底”,深入推行涉企经营许可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展公共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覆盖面,推进告知承诺制事项线上可办、便捷好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信用中国(湖南湘潭)”、“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等建立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围绕园区经济发展主战场,开展放权赋能精准化精细化行动

  (十七)持续放权赋能。根据全省放权大提质赋能“主动仗”行动和全市园区改革总体部署,按照“接得住、用得好、管到位”原则,持续深化园区“放管服”改革,推动“五好”园区“放管服”改革二十条措施落实,加大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保障力度,加强下放、新增行政权力事项的业务培训,提升园区审批服务效能,赋能园区高质量发展。加强对行政审批等事项下放承接情况和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研究建立“能放能收”的动态调整机制。(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司法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三化”提升。按照国省部署,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措施。梳理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升级完善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制定出台《湘潭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加强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权责清单和“三化”业务办理项动态管理,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网上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制定出台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工作方案,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完善抽查、通报和考核机制。按“应入尽入”要求推进中介机构及委托人入驻,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的监管,推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网上中介超市发布中介服务采购项目,强化监督考核。(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湘潭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落实“四敢”要求,紧紧围绕打好“发展六仗”,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以高质量的政务公开助力湘潭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一、紧扣经济发展大局深化政务公开

  (一)围绕打好“发展六仗”深化公开。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媒介,及时发布打好“发展六仗”的信息。一是经济增长主动仗,重点公开推进消费市场振兴、有效投资挖掘、对外开放拓展、产业动能升级、区域经济追赶、要素配置提效等六大行动方面政策信息;二是科技创新攻坚仗,重点公开科学技术进步等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依法依规发布科技成果;三是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重点公开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有关改革、开放、服务、法治方面的政策举措;四是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重点公开有关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金融风险、地产风险、疫情风险的政策信息;五是安全生产翻身仗,重点公开各领域专项整治信息,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鼓励通过“12350”“12345”等渠道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六是重点民生保障仗,重点公开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和重点监测民生项目有关信息。(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局、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均为责任单位,以下不再列出)

  (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实际剖析重点难点问题,对已完成发布的领域事项目录和信息内容进行动态调整、持续更新,加大基础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及政务服务事项等主动公开力度。跟进编发国家部委陆续发布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建设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市行政审批局和市直相关单位牵头)

  (三)紧盯助企纾困深化公开。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助企纾困”专题,及时、规范、集中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以及纾困帮扶企业的其他信息。推动涉企收费清单公示常态化、制度化、精准化,深入推进能源、资源等领域价格衔接改革,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紧扣夯实基础深化政务公开

  (四)加强规章、规划、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规范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与全国政府规章库实现数据同源。对“十四五”期规划公开进行“回头看”,确保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文件效力,摸清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底数。加强对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属性管理,切实提高文件公开效率。(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的情况,重点公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财政预决算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继续规范推进财政预决算(含“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本级政府及下辖部门财政预决算(含“三公”经费)信息。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主动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收费项目、政策依据及其收费标准。各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重大会议信息公开和行政决策公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信息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内容包括会议通稿、议定事项(涉密事项除外)、评论解读及视频回放等。建立完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公布。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决策意见征集,公开相关征求意见稿、对征求意见稿的解读,以及意见征集结果。(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持续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更新编制信息公开目录、持续发布信息公开内容。公共企事业单位相关主管部门要健全制度体系,规范公开方式,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公共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紧扣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深化政务公开

  (九)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全面落实稳经济政策措施,细化实化政策举措,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速释放政策红利。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规章、规划、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合理确定解读方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视频访谈、图文图表、H5动画等形式,对政策制定背景、依据、目的、主要内容、前后政策变化、政策预期等进行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主动发声、解疑释惑,更好稳定社会预期、增强社会信心。(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强网上互动渠道建设,不断更新和丰富市政府门户网站“智能问答”常见问题知识库,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更直观、更智能、更便捷的形式予以解答。加大基层政务公开窗口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其咨询服务功能。提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教育、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完善互动回应服务。充分运用调查问卷、意见征集、领导信箱、在线留言等方式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反馈机制,助力政策完善。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各级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开展“政策宣讲”等活动。(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紧扣打造品牌深化政务公开

  (十二)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以“报方案、作计划”的方式申报“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主题。从第二季度开始,每月确定主题,突出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绿心中央公园规划、耕地保护等工作,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夯实政务公开抓手。(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机制创新,以《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省地标为指引,从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平台建设、公众参与、保密审查等方面系统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集约化平台管理、解读回应等工作制度,不断开创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运用在线办理依申请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在线办理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书,在PC端实现依申请公开件的申请、流转和办理,开通“湘易办”移动端的申请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件的在线统计功能,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的信息化水平。(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紧扣任务落实强化公开保障措施

  (十五)建强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务数据公开安全保密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依法开展数据公开前置审查,确保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完成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落实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各级各部门年内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选好配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落实“AB岗”制度,保持政务公开队伍相对稳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分工调整和岗位变动,要第一时间向本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报备。(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监督考核。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活动,深入挖掘、广泛推介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科学设置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指标,加大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考核力度,不断优化评估指标、评估方式和评估结果运用,依法规范开展考核。(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确保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做好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及时公布,接受监督。(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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