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县2023年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要点》和《湘潭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潭县公开办发〔2023〕1号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3-03-28 09:14
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天易经开区相关局室:
《湘潭县2023年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要点》和《湘潭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湘潭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潭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湘潭县2023年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四敢”要求,重点围绕打好“发展六仗”,着力开展“五大行动”,进一步推进“放管服”“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提质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擦亮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落实“三提一领”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深化“湘易办”对接应用,开展数字政府建设提速行动
(一)办好“湘易办”重点民生实事。推广“湘易办”公众版,以“湘易办”超级服务端为枢纽,打造全县移动政务服务体系。将政务服务及高频应用按规范全量接入,实现数据互通共享。规范开展事项测试,深化电子证照场景应用,确保服务事项“走得通”“办得好”。推动“湘易办”政务版在全县范围广泛应用,加快推进全县已建非涉密办公系统和高频办公应用接入,尽早实现机关内部运行“一件事一次办”。力争2023年底“湘易办”上线服务事项100项,其中“一网通办”事项达到50项,集成可应用电子证照种类超过20类,用户数达到35万。(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攻坚。推进政务数据有序汇聚、共享和回流,实现数据汇聚、存储、共享、利用等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共享。实行政务信息系统清单管理,推进各单位政务信息化系统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加强政务数据标准规范管理,按照省市标准要求,组织各单位将履职过程中产生、采集和管理的政务数据进行全量编目。(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落实省市年度常用电子证照制发汇聚相关工作任务,提升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应用支撑能力,推进电子证照制发汇聚。扩大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实现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场景化应用,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开展全生命周期“一网通办”攻坚行动
(四)进一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全生命周期事项落地。根据国省市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个人、企业、项目三个全生命周期31个主题式、套餐式“一件事”落地,2023年底前实现办证、就业、婚姻、“身后”、企业用工、员工保障、政策兑现、融资服务、招投标、用地审批等10个主题式、套餐式场景应用“一网通办”。优化“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拓展“一件事一次办”特色事项。(县行政审批局、各事项主管单位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应用部署全省线上线下统一受理系统,实现县域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与政务服务移动端、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自助服务终端的深度融合。(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进一步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效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部署要求,持续落实“跨省通办”任务清单。巩固与泛珠三角区域、“长江经济带”、湘赣边区域“跨省通办”合作成果,推动“跨省通办”向国内主要城市群、都市圈和区域拓展延伸。完善“跨省通办”事项标准和业务规则,以及常见问题解答知识库,为群众提供更加简单便捷、好办易办的服务。完善“跨省通办”窗口建设,建立健全收件、办理两地“跨省通办”窗口工作人员和后台审批人员协同联动机制,优化线下“跨省通办”服务。(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进一步提升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强对《湖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深化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加快政务大厅智能化建设,提升效能监管、应急处置能力。深化“综合一窗”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兜底机制改革,高标准打造“心连心走基层 面对面解难题”活动阵地。建立完善“清廉大厅”建设长效机制,营造清廉政务环境。推行政务大厅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窗口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红旗窗口”“党员先锋岗”“服务示范岗”等评比竞赛活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政务服务分中心、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推进政务营商环境提优行动,开展“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行动
(八)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强化全县“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开展“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揭榜省“创新‘政务直播’‘远程导办’等新型服务”和“探索建设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两个项目,打造优秀改革案例,激发改革动能,提升改革实效。(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全力推动“政务服务管家”模式。全力打造“政务小莲”服务品牌,开展“政务小莲当管家”“政务小莲说政策”“政务小莲解难题”系列活动。深化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用好用活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分阶段施工许可、联合验收等政策工具箱,将“等你来”的政务服务模式,升级为“送上门”,实现招商与审批无缝衔接。持续在全县范围内,特别是园区开展“多设合一、多审合一、技审分离”。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联动机制保障重点项目前期审批提速提质。推行政务服务改革,探索政务服务大厅“政务管家”模式,提供“政务直播”“远程导办”服务。深化基层政务服务改革,为基层企业、项目、群众提供兜底、便捷服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探索建设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政务公开,全过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方位做好解读回应,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推动村(社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政府信息管理等工作流程,打造湘潭县政务公开品牌。(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升网上政府“政能量”。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功能和内容建设,并有序向“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延伸发布。持续打造有影响力的政务新媒体,建设好“政务小莲说政策”栏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视频方式解读政策文件,畅通群众学习政府政策文件的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政务服务。2023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政府网站的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围绕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推进政务营商环境提优行动
(十二)加强“红黄牌”和“好差评”制度建设。持续抓好红黄牌日常监管,推行“红黄牌”联动处置机制,推行个案追查与整改机制,对发牌量大和严重超时的“红牌”办件做到“每件必查、超时必究、出错必改”。抓好行政效能指标提升,落实办件总量、覆盖率、及时率、提速率、压缩率等指标。推动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向基层延伸,推进天易经开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覆盖。完善“好差评”制度,提高“好差评”层级、事项、对象覆盖率和主动评价率。推行处置政务服务“差评”机制,将“好差评”工作与政务大厅投诉处理机制、“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设等有机融合,建立上下联动、分级处置、强化整改、追责问责的新型监管机制。(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12345热线企业群众诉求办理。加强12345热线企业群众诉求办理。探索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呼即应”改革和“政企通”专席建设,做好人大代表向12345热线反映社情民意和政协微建议办理工作,推进“接诉即办”“即问即答”,完善“一站式服务”,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按照国省市要求,厘清职责边界、强化对接应用、健全联动机制、优化能力建设,确保高效高质完成12345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平台对接联动工作。统筹并强化“县长信箱”、中国政府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人民网等网上群众诉求办理效能监管,提升问题解决率和群众满意度。(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督促各单位持续做好监管事项梳理,及时完成实施清单填报,确保监管事项认领率、填报率、详实度均为100%,用户月活跃度超过30%,全面提升湘潭县监管效能。(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巩固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成效,坚持“标准先行、信用兜底”,深入推行涉企经营许可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展公共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覆盖面,推进告知承诺制事项线上可办、便捷好办。(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围绕园区经济发展主战场,开展放权赋能精准化精细化行动
(十六)持续放权赋能。根据省市放权大提质赋能“主动仗”行动和园区改革总体部署,按照“接得住、用得好、管到位”原则,持续深化园区“放管服”改革,推动“五好”园区“放管服”改革二十条措施落实,加强下放、新增行政权力事项的业务培训,提升园区审批服务效能,赋能园区高质量发展。加强对行政审批等事项下放承接情况和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研究建立“能放能收”的动态调整机制。(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司法局、天易经开区经济合作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三化”提升。按照国省市部署,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措施。梳理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升级完善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制定出台《湘潭县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加强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权责清单和“三化”业务办理项动态管理,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网上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制定出台我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工作方案,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完善抽查、通报和考核机制。按“应入尽入”要求推进中介机构及委托人入驻,推进更多部门、更多服务通过中介超市开展网上交易。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的监管,强化相关绩效考核。(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五大行动”为牵引,推动行政审批服务其他工作再提水平、再上台阶,为湘潭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湘潭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紧紧围绕打好发展“六仗”,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贡献力量。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紧扣打好发展“六仗”深化公开。各部门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媒介,及时发布打好发展“六仗”有关信息,宣传成绩亮点和好经验、好做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凝聚发展合力。关于经济增长主动仗,重点公开激发释放消费潜力、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培育壮大产业动能、增强区域发展动能、强化发展要素保障等方面政策信息;关于科技创新攻坚仗,重点公开《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依法依规发布科技成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重点公开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有关改革、开放、服务、法治方面的政策举措;关于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重点公开有关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金融风险、地产风险、疫情风险的政策文件;关于安全生产翻身仗,重点公开各领域专项整治信息,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鼓励通过“12350”“12345”等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关于重点民生保障仗,重点公开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和重点监测民生项目有关信息。(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应急局、县政府金融办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及时发布)
(二)紧扣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深化公开。对已经发布的32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查漏补缺、更新完善,结合实际梳理编发该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跟进编发国家部委陆续发布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县行政审批局单位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及时更新发布)
(三)紧扣助企纾困深化公开。持续办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助企纾困”专栏,及时、规范、集中公开县级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以及纾困帮扶企业的其他信息。推动涉企收费清单公示常态化、制度化、精准化,深入推进能源、资源等领域价格衔接改革,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县优化营商环境事务中心、县发改局牵头,县税务局、县直相关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及时发布)
二、夯实基础政务信息公开
(四)加强规章、规划、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规范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并与全国政府规章库实现数据同源。对“十四五”期规划公开进行“回头看”,确保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应公开尽公开”。建设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文件效力,摸清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底数。加强对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属性管理,切实提高文件公开效率。(县政府办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的情况,重点公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财政预决算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继续规范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本级政府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不断深化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各单位不仅应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还应以适当形式公开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标准。(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重大会议信息公开和行政决策公开。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信息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内容包括会议通稿、议定事项、评论解读及视频回放等。建立完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公布。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决策意见征集,公开相关征求意见稿、对征求意见稿的解读,以及意见征集结果。(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发改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
(八)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全面落实稳经济政策措施,细化实化政策举措,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速释放政策红利。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规章、规划、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合理确定解读方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视频访谈、图文图表、H5动画等形式,对政策制定背景、依据、主要内容、前后政策变化、政策预期等进行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主动发声、解疑释惑,更好稳定社会预期、增强社会信心。(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政务公开品牌
(九)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全县各级各部门继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打造政务公开品牌,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夯实政务公开抓手(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其中,突出精准扶贫首倡十周年、“守护好一江碧水”五周年等重大主题。(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县分局负责)
(十)建设在线办理依申请公开系统。依托省统一互动交流平台,探索在PC端和“湘易办”超级移动端实现依申请公开件的申请、流转和办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的信息化水平。(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十一)加强学习培训。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年内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建立健全上派跟班学习制度,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向县行政审批局派出干部跟班学习。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发生专职人员变动和工作调整的要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县行政审批局报备。(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单位工作台账,按照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及时整改。本要点落实情况将纳入2023年度绩效考核。(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部留言
- /
- 评论
- 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