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16-03-15 16:02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综合县本级政府和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7个部分,并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标统计表》。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xtx.gov.cn)全文公开。
一、概述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促使权力阳光运行
1.健全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起草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制度,改变以前的信息报送模式,由各单位主动上传信息到政府门户网站,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各单位自行把握信息的准确度。信息报送量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全年网站信息更新4889条,政务微信更新433条。
2.顺利完成全县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湘政办函〔2015〕43号)、《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潭政办函〔2015〕44号)的有关部署,我县于2015年4月-12月开展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全县各单位政府网站更新及时,顺利通过国家、省、市检查。
3.及时开展全县政务公开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下发了《湘潭县2015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目标、重点和要求。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要求,指导各单位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于12月份印发《2015年度湘潭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并根据文件要求,对全县19个乡镇和48个县直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4.完成我县“1 3清单”公布实施工作。根据省市机构改革要求,把三清单一目录进行了分类清理,采购全省统一的清单公示平台,并请专人将我县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录入公示平台。已于2015年12月份在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实施,共公示30家单位权力清单4389项,31家单位责任清单1186项。
5.依法回复依申请公开信息。2015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6例,均在时限内进行了答复。
(二)标准化政务服务,促使权力规范运行
1.获批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第二批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目前已成立相关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在积极筹备召开标准化建设全县动员会。
2.调整、完善进驻窗口单位和项目。环保局行政审批股于2015年3月份成建制进驻政务中心,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企业动产抵押登记、户外广告登记行政许可事项于10月份进驻中心办理。通过调整,中心服务大厅人气指数迅速上升,体现了“方便老百姓,服务纳税人”的宗旨,受到了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
3.规范窗口服务流程。认真梳理审批项目的申报条件和办事程序,进一步压缩审批办理时间、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促进窗口充分授权。推行即办件授予即办权,承诺件授予督办权,联办件授予协调权,上报件授予初审权,退办件授予把关权,补办件授予核实权等,防止窗口成为“收发室”及“中转站”,杜绝“两头办理、体外循环”,真正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2015年,县政务中心各窗口累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78299件,按时办结率100%,上缴非税收入1.46亿元。
4.完善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制定《湘潭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管理办法》,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实时全程监察业务办理过程,对于没有及时办理的项目及时督促,出现超期办理的严肃追究责任。2015年共对13个单位的8686例业务受理进行了警示,人工提醒516例,防止了红黄牌的出现。
5.构建全县三级便民服务体系。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联合下发湘潭县村级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健全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和部门窗口为重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基础、村便民服务室为拓展的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延伸服务网络,丰富服务方式,努力提升解决问题、服务群众的整体水平。目前,全县所有乡镇都已建好便民服务中心,全县549个村全部都已建立便民服务点。
(三)稳妥处理热线工作,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2015年县热线办共计承办市长热线 262 件、市长信箱104件,办结率100%;受理办结县长热线137件,按时办结率100%;各职能部门回复政风行风热线698条;回复民情在线群众提问1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5588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889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数826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155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4889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433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4985条。回应解读129次,其中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32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29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66次。举报投诉数量981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12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2个,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20元。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1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数2次,接受培训人员148人。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1.湘潭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文件、人事任免、统计信息等栏目,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2015年湘潭县政府门户网站点击率为242466次。
2.政务公开栏。全县各县直机关单位和乡镇都设有政务公开栏,对本单位的机构职能、办事流程、收费标准、依据等进行了全公开。
3.政务服务大厅。各单位充分利用办事大厅,采取上墙、上栏、设立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以及摆放办事指南(手册)和宣传单等方式,集中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等各类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县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其中10件为当面申请,6件为信函申请。申请内容涉地拆迁补偿、民政局婚姻登记费用、民政救助款去向等方面。
对16件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均严格按照《湘潭县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行了受理、办理和答复,答复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为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县受理办理的16件公开信息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复议、诉讼与申诉情况
全县受理的申请公开事项,均依法予以处理。有一例被依法纠错行政诉讼,无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但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拓展、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及湘潭市关于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建设工程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在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教育医疗收费、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涉农资金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完善制度,加强监督。
2.加强政府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按“公开、审批、服务、监督”四位一体的要求,打造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监督投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对于企业、社会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尽可能纳入政务中心办理;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优化直接面对群众的政务服务,完善、畅通“上下联动”的政务服务机制。
3.加强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推进决策公开。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积极开展行政决策听证会、推行网上征求意见制度;二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三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加快政府内外网平台建设,完善网上审批和网上监察系统,增加网上审批和办事项目,进一步公开网上办理流程,充分发挥网站综合效能,使政府网站真正成为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的主渠道。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湘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tx.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湘潭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天易示范区创业大厦8楼8808室,邮编:411228,电话(传真)0731-57336138,电子邮箱:xtxzwfwzx@163.com)。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湘潭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558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88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5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88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3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10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9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66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6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6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981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1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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