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4-02-01 14:2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湘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tx.gov.cn/6571/6603/18706/content_1277674.html)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的开局之年,也是湘潭县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一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认真打好“发展六仗”、加快建设“四区一地一圈一强”、努力实现“三提一领”发展目标,坚定不移“办实事、求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在湘潭县人民政府网站、《湘潭县政报》主动公开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中新制定9件,废止22件,现行有效130件。全年湘潭县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3076条,办理群众留言91条,定期编制《政报》线上线下双重公开,全年编辑政报4期。根据下发《湘潭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扣“三提一领”发展目标,认真打好发展“六仗”,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媒介深化政务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政务小莲”品牌,创新推出“政务小莲当管家”“政务小莲说政策”“政务小莲解难题”政务服务模式;打造“湘易办”体验专区,完成注册用户数37.6万人,排名全市第一;优化项目审批服务效能,2022年政务服务指标全省排名第4;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获评“省政府办公厅2018—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清廉大厅”获评省“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十大改革品牌。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湘潭县人民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1件,申请数量较去年略减6%,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1件(含上年度转结),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91件,共办理完成91件,回复率100%,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完成湖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栏目搭建,实现与国家、省、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库对接。继续严格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审查,根据《湘潭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信息“三审制”,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做到准确无误再发布。指导各单位对所属职能不同的政务公开各类业务进行主题分类并搭建专题专栏,聚焦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增设打好发展“六仗”、政务公开主题日、“湘易办”专区建设及“政务小莲说政策”等特色栏目。

  (四)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政务公开阵地建设。全面完成了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建立县本级政务公开专区,并对各乡镇和村(社区)政务公开专区进行建设指导,继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打造村级政务公开样板。实行每个乡镇推选并打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试点村(社区)1个,依托村级网格化管理制度搭建政务公开平台,回应群众“问政”“问策”“问事”多元化问题,真正做到政务公开进组入户,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第三方平台只开设一个账号”的原则,对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新媒体账号,进行全面清理整合和关停注销。原“莲乡微政务”微信公众号申办主体变更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现更名为“湘潭县人民政府网”公众号,完成全量数据迁移,同时整合注销了一批利用率低的新媒体账号;为认真做好全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搭建了“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迎检专栏”,对照检查指标,明确责任部门,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及政府部门信息3262条;持续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系列活动,建立部门联动活动机制,今年以来全县已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20余场,累计接待8000余名群众、发放公开服务指南、宣传手册共计2万余份,形成了有部署、有计划、有组织、有影响的“1+N”公开活动模式,搭建“连心桥”,畅通便民利企服务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22

1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0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13

行政强制

97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16.10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1

0

0

0

0

0

9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1

0

0

0

0

0

5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

0

0

0

0

0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86

0

0

0

0

0

8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策宣传解读效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质量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企业群众办事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等。2024年,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统筹发展和安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一是高质量做好重大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二是持续优化基层办事公开制度,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服务体验,进一步探索政务公开在服务基层治理、推进政策落实等方面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强新媒体监管和建设,打造现有政务新媒体,充分发挥优质政务新媒体示范引领作用。四是着力强化基层政务公开队伍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加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1〕3号)文件要求。我县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湘潭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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