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湘潭县花石镇人民政府
主要负责人 :潘娟
办公地址:湘潭县花石镇星河街与018县道交叉口东北200米
邮编:411218
联系电话:0731-57807001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7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网址:http://www.xtx.gov.cn/9554/index.htm
湘潭县花石镇人民政府乡镇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推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党的领导,搞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二、贯彻执行上级的法令、法规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对本镇内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发布决定;组织人民群众搞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事业。
三、对本镇经济发展进行预测。研究制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本镇农业生产发展的规划,做好农村工作,抓好生产服务。
四、加强对企业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生产和流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搞好乡镇建设发展规划,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六、对镇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基层社会自治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民政工作,管理民族、宗教、华侨、殡改事务。研究制定本镇发展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事业规划,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八、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党政人大负责人及非领导职务人员职责分工
1.党委书记王鑫:主持全镇全面工作。联系花石社区、和平村、新加村。
2.党委副书记、镇长曾鹏: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联系九如村、中华村。
3.党委副书记罗莎:协助书记抓党建,分管政法、群众工作、综治维稳、退役军人服务、关工委,联系公安、司法、法庭。联系紫荆村、铜锣村。
4.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张恩奇:主持人大工作,负责联系相关重点项目。联系日华村、百和村、潲江村。
5.党委副书记(挂职)徐毅:分管乡村振兴、产业扶贫、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协助抓党建、招商引资。联系花石村。
6.党委委员、副镇长、兼管政协工作曾纪兵:联系政协工作,负责财务审批,分管财政、审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特色小镇、城乡居民医保、税务、两型建设、发展改革、重点工程、市场质量监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企业、商务、招商、科技、统计、项目前期、小康建设,联系金融、保险、邮政、电信、移动、联通工作。联系红中村、长潭村。
7.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健民:负责纪检、监察、督查、审计工作,兼第四联村指导组联系领导。联系泥湾村、龙口村、见楼村。
8.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妇联主席刘颖:负责组织人事工作,分管党政办、党建办、后勤、史志、档案、保密、绩效考核、政务公开、政务(便民)服务、老干、老科协,兼第五联村指导组联系领导。联系天石村、琵琶村、双桥村。
9.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李卓:负责宣传统战工作,分管教育、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卫生健康、工商联、双创工作,协管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城乡居民医保,兼第二联村指导组联系领导。联系永仁村、润塘村。
10.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冯超:负责武装民兵工作,协管政法工作,分管国土、环保、规划、建设、房产、湘莲小镇建设工作,兼第三联村指导组联系领导。联系金莲村、双溪村。
11.副镇长任志文:负责农业农村工作,分管林业、农业、农机、畜牧水产、水利、移民、供销、农电、能源、科协、万亩湘莲基地建设协调,联系涓江村、龙潭村。
12.人大副主席胡新国:协助人大工作,分管民政、残联、劳动保障、实事工作,兼第一联村指导组联系领导。联系罗汉村、马垅村。
13.副镇长、团委书记曾繁:分管公路、交通、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联系交警、花石镇交通运输中心站。联系金枫村、盐埠村。
14.副镇长鲁仁安:协管党政办、党建办和宣传工作。联系中华村。
15.人大副主席彭铁光:协助人大工作,协助负责相关项目。联系中华村。
16.副科级干部李伟见:协助负责相关项目。联系石坝村、天马山村、中心村。
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是全体党政负责人的共同职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是全体党政负责人的共同职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站办所设置及人员安排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依法行政、统计报表、信息安全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宣传、统战以及共青团等群众团体相关工作。
马恬宇(主任)负责本办公室全面工作
张凯(副主任,侧重文字工作)、廖卓(副主任)、王言之、刘华艺、周佳宇(宣传统战干事)、余颖涛、刘玲、周惠聪(兼政协秘书)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以及老龄老干工作;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和选举党代表以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负责村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督促落实以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张慧(主任,老龄专干)负责本办公室全面工作
程靖(副主任,侧重政工人事工作)、谭嘉聪(副主任)、王江(副主任)、刘欢(副主任)、晏瑾、周淼
3.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工业信息、商贸流通(含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农业农村(主要是审计、统计、农村“三资”管理等)、扶贫开发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雷琴(主任)负责本办公室全面工作
刘凯(副主任)、贺武(副主任)、赵波、冯敏、赵媛、刘金果、李红军、杨灿
徐丹(副主任,侧重审计工作)
罗鑫(副主任,侧重乡村振兴工作)、宾祥(副主任,协助乡村振兴工作)、周来、王紫煜
王琪(副主任,侧重项目建设)、张新建、王科平、苏常规、彭艳奇、刘洪超、何正军、彭铁庚
4.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救助(减灾,抗震救灾)、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和助残、老龄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等工作。
张凯(主任)负责本办公室全面工作
王斌(副主任,侧重医保工作)、胡文准(副主任,协助医保工作)、宾荣、赵斌
符焱(副主任,侧重劳动保障工作兼实事专干)、杨正春、彭雅
樊迎春(副主任、侧重民政工作)、汤文宇(副主任、协助民政工作)、胡强文、杨毅博
贺旭明(副主任、侧重残联工作)、熊又可
王平(副主任、侧重卫生健康工作、爱卫专干)、胡宇奇、胡春红、王振宇、文赋鼎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村镇规划和村镇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林业(含林政管理、造林绿化、森林防火)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指导、协调和实施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李忠(主任)负责本办公室全面工作,主抓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申弘(副主任)、邓胜
赵勇(副主任,侧重林业工作)、肖海全、罗睦蓝、彭运良、陈超
陈学(副主任,侧重公路、交通工作)、陈旭(副主任,协助公路、交通工作)、刘玲
胡鹏(副主任,侧重环保工作)
蒋俊(副主任,侧重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网格化管理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
马铮(主任)负责本办公室全面工作,主抓综治维稳工作,冯尧(副主任)、陈家强(副主任)、张德虎(副主任)、胡思波(信访专干)、贺杰)、杨湘、胡志国(大)、罗怀云、谭浩
徐志勇(副主任,侧重安全生产工作)、章旭光、江思韵、刘胜、赖鹏辉
7.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负责人文环境整治、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科技、教育、民族宗教等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
赵锐(主任)负责本中心全面工作,主抓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刘飞、王伟平、毛燕
蔡超(副主任、侧重文化综合服务工作)、熊宇
8.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水利(防汛抗旱)、农机、畜牧水产、动物防疫、移民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郭杜(主任)主持本中心全面工作,主抓水利工作,吴高峰(副主任)、彭刚、姜黎民(移民专干)、曾小泉、鄢晴
董光(副主任,侧重农机工作)、贺爱华、赵立安
冯新民(副主任,侧重农技工作)、王雪群、章谦、周伟、胡赛、王明星、颜宇
胡旺(副主任,侧重畜牧工作)、王泽泉、彭利军
9.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赵阳文(主任)、雷依婷(副主任)、杨毅博(副主任)
10.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基础数据采集、创业就业、申诉维权、信息宣传等事务性工作,协调做好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等工作。
王葵(站长)、唐勇(副站长)、胡志国(小)、宋敏、张松纯
11.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胡宁(大队长)、姜溪(副队长)、胡海斌、廖旺龙、梁超群、耿市伟、蔡旺辰
12.财政所:
胡文星(所长)、周睿(总会计)、莫健宇、汤海英、胡芷清、周晗、谭薇、刘钰涵、邓思蕊
13.纪委:
罗谦(纪委副书记)、周静(督查室主任)、陈楚怡、黄静宜、林荻云、宋攀成
14.人大:徐丹(人大秘书)、熊又可
15.人武部:
赵北斗(副部长)、赵湘宁(副部长)、廖旺龙(人武专干)、胡鹏(人武专干)
16.工会:王湘(专职副主席)
17.妇联:彭娜(专职副主席)
18.团委:周淼(专职副书记)
其他涉及职务、岗位调整的人员,未标注的原任相关职务自然免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