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人大负责人及非领导职务人员职责分工
1.党委书记潘娟:主持全镇全面工作,兼第三联村指导组联系领导,联系花石社区、和平村、新加村。
2.党委副书记、镇长张恩奇: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兼第二联村指导组联系领导,联系罗汉村、日华村、百和村、潲江村。
3.党委副书记王锋:负责联系政协工作,协助书记抓党建,分管政法、群众工作、综治维稳、退役军人服务、民政、社会保障、残联、公路、交通、关工委,联系公安、司法、法庭、交警、花石镇交通运输,兼工会主席、第一联村指导组联系领导,联系泥湾村、铜锣村。
4.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刘颖:主持人大工作,负责联系相关重点项目,兼第五联村指导组联系领导,联系天石村、琵琶村、双桥村。
5.党委委员、副镇长、兼管政协工作曾纪兵:负责财务审批,分管经济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政办公室以及农业特色小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税务、审计、两型建设、发展改革、重点工程(项目前期)、企业、商务、招商、科技、统计、小康建设、城乡居民医保,联系市场质量监督金融、保险、邮政、电信、移动、联通工作,兼第四联村指导组联系领导,联系红中村、中华村、九如村、长潭村。
6.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马舒俊:负责纪检、监察、督查、审计工作,联系紫荆村、龙口村、见楼村。
7.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莫伊敏:负责宣传统战工作,分管教育、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卫生健康、工商联、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联系花石村、永仁村、润塘村。
8.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冯超:负责武装民兵工作,协管政法工作,分管生态事务中心以及湘莲小镇建设工作,联系马垅村、金莲村、双溪村。
9.副镇长任志文:负责农业农村工作,分管林业、农业、农机、畜牧水产、水利、移民、供销、农电、能源、科协、万亩湘莲基地建设协调,联系涓江村、龙潭村。
10.副镇长、团委书记张凯:分管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产业扶贫,兼团委书记,联系盐埠村、金枫村。
11.副科级干部李伟见:协管交通公路工作。联系石坝村、天马山村、中心村。
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是全体党政负责人的共同职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站办所设置及人员安排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承担综合协调、文电会务、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信息安全、机关后勤管理及服务等工作。承担宣传、统战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相关工作。
主 任:刘洪超
2.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负责“两新”党建工作。负责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人事及老干等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志愿服务工作。
主 任:张 慧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发展、科技工信、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统计、审计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主 任:雷 琴
4.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信访维稳、网格化管理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或者根据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震减灾、灾害救助等应急管理工作。
主 任:郭 杜
5.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等方面工作。
副主任:徐志勇、郭 杜(兼)、鄢 晴、胡 旺、赵 勇、冯新民
6.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按照管理权限,指导、协调、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等工作。负责实施村镇规划、村镇建设管理、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
主 任:赵 锐
7.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民政、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助残、数据管理和政务服务工作。
主 任:赵阳文
8.文化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教育等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
主 任:王 斌
9.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社会保障、基础数据采集、创业就业、申诉维权、信息宣传等工作。
站 长:吴高峰
10.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行使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授权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及相关监管工作。
队 长:周 静
11.财政办公室:
主 任:王 平
12.纪委:
副书记:王 江、周 淼
13.人民武装部:
副部长:赵北斗、赵湘宁
14.工会专职副主席:李 忠
15.妇联专职副主席:彭 娜
16.团委专职副书记:余颖涛
17.人大工作人员:晏 瑾
其他涉及职务、岗位调整的人员,未标注的原任相关职务自然免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