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6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6-01-07 09:30

  根据《湘潭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26项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正常运营。2022年已实现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制镇全覆盖,但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的问题较为突出,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不能全覆盖,导致污水处理厂作用未充分发挥。督察发现,湘潭县杨嘉桥镇、谭家山镇等污水处理厂虽已建成,但并未实质运行。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一)整改目标

  通过项目建设和加强对现有乡镇生活污水管网日常管理养护等举措,逐步完善乡镇污水处理配套支管网及入户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提高污水收集率,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二)整改措施

  1.开展后评估,调整设计规模。2023年12月31日前指导湘潭县开展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后评估工作,结合环评报告、核价报告等文件和人口数据等因素,总结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运行经验,分析设计规模偏大、进水水量不足、COD 浓度不高等问题,优化建设运行方案,形成评估报告后报有关部门审查。

  2.全面普查,摸清底数。2023年12月31日前对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现状进行分析,追本溯源,找出问题症结。全面普查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建制镇新建、老旧管网现状,准确摸清建设年代、位置、材质、权属等信息,建立健全管网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3.因厂施策,制定方案。2023年12月31日前根据调研情况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按照“节约、可行、优先保证”原则,进一步细化各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方案,制定建设时间表和资金投入计划。

  4.加快竣工验收,强化运营管理。加快前期手续办理,通过完善设施设备、厂区管网建设,力争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验收和环保验收。强化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运营正常、设施维修及时、处理计量准确、各项指标符合规范。

  5.筹措资金,分步实施。近期目标:筹措资金,针对各乡镇污水处理厂现状,因地制宜采取源头改造、溢流口改造、老旧管网改造等措施,对已建主干管网覆盖区域内新建支网及入户管网,提升污水收集效能。远期目标:统筹使用资金新建主干管网、支网及入户管网填补管网收集空白区,力争在2025年底前完善乡镇污水处理配套支管网及入户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提高污水收集率,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达成情况

  整改目标达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通过实施系列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已取得阶段性实效, 谭家山镇、杨嘉桥镇污水处理厂进水负荷率均达到50%以上、配套管网建设完成率达到80%以上,进水量得到明显提高,进水浓度进一步提升。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住建、生态环境、财政、发改及污水处理厂所属各建制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实施“一厂一策”,针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具体问题,逐一制定精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挂图作战,销号管理。

  (2)积极对接,开展后评估,调整设计规模。2023年12月,由运营单位湘潭湘友环保有限公司委托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县开展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后评估工作,形成《湘潭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现状调查基础资料汇编》,校核至2030年我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合计为2900 m3/d,其中谭家山镇调整为100m3/d,杨嘉桥镇调整为200m3/d,已向省住建厅报备;

  (3)争资争项,实施基础设施攻坚行动

  1.2023年9-11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县筹集资金87.02万元开展谭家山镇、杨嘉桥镇的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工作,设计建设污水支管、入户管总长度约2公里。

  2. 2024年7月28日,我县受台风格美的影响遭受特大暴雨灾害。因雨量大、持续时间长,加上乡镇污水厂及排涝设施均建设在地势低洼处,均受到不同程序的水淹损失。杨嘉桥镇、谭家山镇污水处理厂被淹,无法正常运行。为保证上述厂区正常安全运行,县住建局筹措16万余元资金安排专业人员对水淹受损的厂区进行清理、电力检修、设备更换、管道清淤修复等工作,确保全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可以正常运营。

  (4)创新运营监管模式,完善考核机制

  1.创新管理模式,在每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实时上传电信云平台,实现远程监管,目前整个系统运行状态稳定,达到预期目标。

  2.坚持定点和不定点结合,将重点区域、重点方向、重点部位作为固定巡查点位,做到有巡必查,形成有效震慑。

  3.责任落实,加大对环境敏感区域的日常巡查力度。通过主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减少群众投诉,消除环境隐患。全面掌握企业的日常生产状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时了解企业的最新动向,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

  4.工作联动,加强与乡镇工作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对巡查发现的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督促现场整改,对巡查发现需限期整改的问题隐患,按“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原则,由属地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督促整改。

  (5)以可持续运营为核心,推进乡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1.2025年3月,我县积极争取省财政厅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绩效评价奖励资金901万元,统筹用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根据杨嘉桥镇、谭家山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以“干管先行、支管延伸、入户为主”的思路,多次组织勘测、设计等单位现场查勘,对照原有管线施工资料,结合当地施工环境,拟实施源头改造、溢流口改造、老旧管网改造清淤等工程措施,提高污水收集率。

  2.做好基础工作,积极包装项目向上级争取资金,补齐管网短板,消除建成区污水管网空白区,实现“污水应收尽收”,目前已向上级申报2个项目。

  四、核查验收意见

  省环保督察反馈的谭家山镇和杨嘉桥镇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营问题的整改措施已经全部落实到位,整改目标达到预期,符合销号条件。

  根据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会同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我验收,并于2025年12月20日通过市级验收,现进行销号公示。

  以上公示日期:2026年1月7日—1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31-57880315。

  湘潭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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