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第五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5-12-25 09:14

  根据《湘潭市2025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县负责的2025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第五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25年3月现场调查发现,湘潭市相关生活污水处理厂存在压滤污泥规范化处置不到位、长期露天堆放等问题。在湘潭县建筑垃圾临时消纳点内,大量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压滤污泥露天堆积成山,渗滤液、淋溶液大量汇集成滩,部分流入下方水塘形成黑臭水体。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一)整改目标

  加强污泥运行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整改措施

  1.加强管理,全面排查。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确保运行台账记录齐全、数据真实,污泥设施运行正常。全面排查全县范围内污水处理厂管理台账,确保处理污泥符合 GB18918 的要求。

  2.立行立改,消除隐患。立即与湖南新鑫环保工程施工有限公司提前终止服务合同,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现场管理,限期将堆放在县建筑垃圾临时消纳点附近的煤泥清运转移至符合环保要求的场所,并对现场进行清理复绿。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达成情况

  湖南新鑫环保工程施工有限公司已按方案清空堆场并完成复绿,整改目标全面完成。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2025年3月26日,湖南新鑫环保工程施工有限公司申请提前终止原定于2025年6月30日到期的污泥处置服务合同。县住建局于3月31日复函同意,并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环保有关规定处理已接收的污泥。经多方协商,由光大天易环保能源(湘潭)有限公司受托处置2025年3月31日至11月30日期间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9月,完成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公开招标工作,湖南耀煌环保有限公司中标并签订正式合同。县住建局正协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光大天易环保能源(湘潭)有限公司、运输单位等各方主体做好污泥处置交接工作。

  2.2025年4月,县住建局与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县分局对现场进行联合检查,要求湖南新鑫环保工程施工有限公司对堆场内的煤泥做好覆盖,并限期三个月内清空堆场。2025年5月9日现场核查确认,煤泥已清运完成,对场内裸露土地撒播草籽完成复绿,后续未发现新增煤泥转运进场。

  四、核查验收意见

  经核查,该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销号资料齐全,符合整改销号要求。

  根据整改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牵头会同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完成自查验收,并于2025年12月12日通过市级验收,现进行销号公示。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24日—12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31-57880315。

  湘潭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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