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县民函〔2022〕139号关于促进湘潭县养老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4-11-13 16:33
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9号)、《湖南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湘民发〔2021〕29号)、《湘潭市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和《湘潭县全面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潭县政发(2021)4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全县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管理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需求,结合我县实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 、建立职业技能竞赛长效机制。将养老护理纳入全县职业技能竞赛范围,对获得市级以上竞赛奖项的一线护理人员按程序给予物质奖励、等级晋升等待遇,并颁授“技术能手”称号,全面增强养老护理员职业荣誉感。
二、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建立县本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用于养老护理员培训支出增长机制;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每年组织辖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进行轮训,实现每年度养老服务机构新入职从业人员岗前培训达到全覆盖,确保一线护理员全部持证上岗;养老机构组织机构内养老护理员普训,鼓励就近培训、就近就业。探索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亲属照护公益培训。培训课程按照《养老护理员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养老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要求执行。
三、建立养老护理员补贴制度。完善养老护理员补贴制度,对新入职或持续从事养老护理员岗位且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颁发的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分别发放岗位补贴。 鼓励各养老机构自行制定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政策,根据养老护理员的工作年限、技能等级等因素,发放岗位津贴。
四、组织养老从业人员专场招聘会。由县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牵头,每年度组织1场以上养老从业人员专场招聘会,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和服务机构提供专项招聘和政策服务。
五 、大力开发养老服务类公益性岗位。 建立为老服务性公益性岗位制度,补充村(社区)为老服务短板,主要承担基层为老服务设施维护、日常管理以及留守老人、特困供养对象定期等非营利性工作。对符合就业资金支出条件的基层为老公益性服务岗位所需补贴,从就业资金中按规定保障,年度为老服务类公益性岗位开发指标,由县民政局商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确定。
六 、建立养老从业人员数据库。县民政局建立并完善全 县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数据库,合理开发和利用数据库提升养老从业人员素质。加强从业人员个人诚信建设,实行从业人员红黑名单管理。
七、多元培育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每年孵化不少于1个专门从事为老服务类社会组织,重点培育5名为老服务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适当增加失能失智专项照护、文化养老、智慧养老、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内容。加大为老社会服务公益创投力度,县级每年安排不低于8万元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为老服务。
八、探索优秀养老护理员人才引进机制。 对获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优秀名次(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1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的选手,符合条件优先考录为县本级公办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岗位。
九、探索养老护理员线上培训课题。民政、人社部门或相关养老机构可以联合院校、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探索养老护理员线上培训课题,有条件的可以研发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培训平台,满足养老护理员分时分段、机动灵活的培训需求。
湘潭县民政局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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