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县园林草地定级成果及基准地价评估报告》的起草说明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4-07-18 16:4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关于切实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源办发〔2023〕30号)等规定,特开展湘潭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通过召开听证会,结合湘潭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听证会意见,经研究,特制定了《湘潭县园林草地定级成果及基准地价评估报告》,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自然资源部门履行“两统一”职责。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前提,是实现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科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二、起草过程

  由湘潭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提出申请,湘潭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规定在履行内容听证后,经研究,制定《湘潭县园林草地定级成果及基准地价评估报告》。

  三、法律、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4月21日修正版)

  (4)《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资办发〔2022〕13号)

  (5)《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

  (6)《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40号)

  (7)《关于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75号)

  (8)《关于切实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3〕30号)

  (9)《关于园林草地定级基础数据资料下发和补充收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3〕42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3〕85号)

  四、重要内容

  1.湘潭县园地、林地、草地的级别。

  2.湘潭县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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